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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捷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的创新业务模式
目前市场上有以下5种创新业务模式: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内保内贷、内保直贷、票据业务、银票贴现模式。
(一)内保外贷与外保内贷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并通过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内保外贷的担保形式为: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承租人)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反向操作即为外保内贷
外保内贷是境外公司向境外机构申请开具融资性的担保函,出现这个业务的前提是人民币没有实现可自由兑换。
外保内贷目前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企业获得所在地外汇局批准后可在额度内进行外保内贷。如果需要履约,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满足投注差的要求。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全流程?融资租赁公司转让可以找前海慧先!现成融资租赁公司转让!融资租赁企业设立核心是监管部门批文,那么如何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牌照申请是需要哪些?
1、融资租赁公司的类型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由银监会(继承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二)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的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三)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的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至今只有52家,却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有300多家,主要从事传统租赁业务,以息差为核心,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共有4000多家,但只有1000多家有实际经营业务。
2、融资租赁业务类型融资租赁的两种主要业务类型: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一)直接融资租赁(直租)
直接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个标的物(租赁物,一般为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2份合同(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3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其交易结构如下:直接融资租赁主要用于服务实体企业,其主营业务为“购置租赁资产”及“处置租赁资产”,因此可将其比作“可以分期付款的贸易公司”。
(二)售后回租(回租)
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供应商和承租人为同一人,可以帮助固定资产较多的客户盘活固定资产、获得流动资金。其交易模式可简单分为3步:
1、承租人(客户)与融资租赁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承租人将其自有资产出售,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得到所有权;
2、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回资产继续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3、租期结束后,出租人以名义价格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大量从业人员来自银行,因此大量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这种形式实质类似于 “放贷款”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之初“以物为载体、以社会为核心”的本源。
汽车融资租赁系统是互融云隆重推出的区别于传统金融贷款购车,以租代购的购车新模式,使汽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用户可以通过按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得汽车的使用权,之后逐月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顾客可以选择按照车辆残值购买该车辆。租车期间,汽车的所有权归汽车金融公司,等租期满了,汽车的所有权归顾客。融资租赁的优势在于可以使原本不具备购车能力的潜在客户,转换成为真实的消费者。
互融云整合了汽车融资租赁整个业务流程,包括租赁申请、租赁审批、租后管理、租赁车辆管理、客户登记、合同管理、车辆跟进记录等全流程管理。真正实现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全自动化流程管理,强大的信息采集、风险预警、项目质控、资产管理等功能方便了车辆融租公司更好管控业务。
融资租赁企业设立核心是监管部门批文,那么如何申请?融资租赁公司牌照申请是需要哪些?
1、融资租赁公司的类型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由银监会(继承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二)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试点的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三)由商务部(继承外经贸部)审批和监管的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中,金融租赁公司至今只有52家,却占据了60%以上的市场份额;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有300多家,主要从事传统租赁业务,以息差为核心,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共有4000多家,但只有1000多家有实际经营业务。
2、融资租赁业务类型
融资租赁的两种主要业务类型:直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一)直接融资租赁(直租)
直接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1个标的物(租赁物,一般为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
2份合同(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3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
其交易结构如下:
直接融资租赁主要用于服务实体企业,其主营业务为“购置租赁资产”及“处置租赁资产”,因此可将其比作“可以分期付款的贸易公司”。
(二)售后回租(回租)
售后回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供应商和承租人为同一人,可以帮助固定资产较多的客户盘活固定资产、获得流动资金。
其交易模式可简单分为3步:
1、承租人(客户)与融资租赁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承租人将其自有资产出售,租赁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得到所有权;
2、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回资产继续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3、租期结束后,出租人以名义价格向承租人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大量从业人员来自银行,因此大量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这种形式实质类似于 “放贷款”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之初“以物为载体、以社会为核心”的本源。
3、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区分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获得租金收益,终不转让所有权,传统的租赁方式。采取经营租赁方式,可以为承租人实现“表外融资”,即租金不计入负债,而作为费用处理;固定资产为租赁公司所有,由租赁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因此,承租人的资产负债表得到调整。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融资租赁优势有哪些?
汽车行业金融渗透率低,融资租赁成重要环节:
传统的汽车金融服务,主要由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产品也以汽车抵押贷款为主。然而在更广阔的汽车消费市场,由于汽车经销商较为分散,业务规模化程度低,传统金融机构运营成本高等特点,金融服务还处于相对缺失状态。
相比传统金融机构,融资租赁行业具备天然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优势:
一是融资租赁公司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板块,可以降低准入门槛,并和汽车经销商联合服务,掌握汽车消费前端市场,且面向于更全面的。
二是融资租赁的产品灵活度高,放款时间短、还款方式灵活,适合对于利率敏感度不强的客户或贷款时间紧张的客户。
三是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实现汽车所有权的转移,有助于发生不良后的资产处置变现流程,法律风险小、成本低。
在目前的行业发展趋势下,“电商+租赁”的商业模式更具备推广空间。由于消费者在置换二手车时,往往伴随着购买新车的需求,因此在交易时更加注重的是交易时效性和价格合理性,即需要以合理的价格快速地回笼资金购买新车,“电商+租赁”的组合,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两个要点:一方面电商可以解决二手车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弥补信贷服务的空白地带。
金融属性
融资租赁是金融与贸易结合的产业,但人们似乎更愿意关注它的金融名称,放大金融在融资租赁中的作用。他们把自己定位在“金融”领域,似乎社会地位更高一些,更能显示自己的才华和智慧。然而对融资租赁的金融属性却很少有人知道,常把投资的做法叫金融,把自己去银行借款买设备再租给承租人,赚了算承租人的,赔了算出租人的做法叫给承租人融资。
尽管租赁会计准则上说融资租赁是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承租人的租赁,但实质上,当承租人无力还款的时候,租赁物件收不回来,或者收回来卖不出去。终的损失都是由租赁公司承担。这是不折不扣的投资行为,而且是风险投资。虽然也含利息,但并不是什么真正的金融行为。在国外因市场环境成熟,可能风险全部在承租人。但在中国,租赁的收益在承租人,风险却全部压在出租人身上。承租人拖欠算再贷款,赖账算纯利润,并没有转移出去。
所谓“金融属性”是指租赁资产含有利息,且具备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特质。只有符合全部条件的租赁资产才算是“金融资产”,才具备金融属性。要把租赁资产做到可流动,就需要融入许多增信技术,需要对租赁项目包装设计的专业技巧,还要有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能力。因此要把融资租赁资产做成金融资产,需要知识含量和操作技能。要把融资租赁说成是金融业务,但租赁资产不可流动,实质上就是自我感觉良好,只能满足投资欲望,不能保证投资收益。
收益性
商人都是逐利的。租赁资产要进入资本市场首先要具备收益性。否则项目再安全,对他们依然是没有吸引力。目前他们的标准是租赁收益率必须大于10%以上的资产,才会考虑购买。融资租赁要走向市场,没有足够的收益率是不行的。有些租赁公司把安全性放在位,实际上就是不愿意对项目承担风险,因此这样的租赁资产资本市场是不感兴趣,只能在资金市场流动。
安全性
任何一个出资人都关心他们的资全,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愿意担当一些风险以换取高收益。但不是安全性高的资产,他们也不愿意去做。租赁公司要有把租赁资产卖出去的打算,安全性还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像银行信贷员那样只找大型国企、央企做项目,认为一旦出问题,自己不用承担责任,由国家主权信用来保障,这样的安全性其实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