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下午已经过去了,正午时分阳光洒进屋子,他们就坐在房间里了,现在,唯一的光源是他们头上一盏微微摇晃的油灯。灯光把奇怪的、晃荡的阴影投在墙上,也投在了他们面前一张矮茶几上的两堆东西上。这两堆东西见证了他们起初的钩心斗角,在场的美国人已经同意购买那一小堆货物——几只六角圣甲虫和几个护身符,但是,美国人还没有同意购买更大的那一堆货物。这就是他们几个人聚在这里的真正原因,目前他们的讨论已经到了关键的尾声。一个好的买卖人总是善于等待恰当的时机,然后出手,他们几个也不例外。卖方是两个兄弟,其中的一个解开了缠在书卷外面的麻绳,另一个则紧盯着美国人,看美国人是否闪现出感兴趣的表情。那俩兄弟知道这个美国人有个弱点,就是喜欢搜集古老的纸草书卷,之前他们曾经进行过此类交易。不过,这个美国人也很精明,要是觉得东西没有什么价值,或者对其不感兴趣,他是不会接受的。对卖方不利的是,这个美国人是唯一一个有能力并愿意破译这些古老的纸草书卷中的字符与图片的人。因此,在他们达成交易之前,他们只能苦等,观察这个美国人的反应。
这个美国人叫埃德温·史密斯,当他看到这个纸草书卷时,几乎掩藏不住内心的兴奋。他的房东穆斯塔法·阿迦·阿亚特,也就是他们的中介,此时正坐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面无表情地四处张望。来之前,房东提醒过史密斯,这次有一些特别的货物。当然,史密斯知道,只要交易成功,房东就会得到一笔可观的报酬,因此,房东肯定希望能够高价成交。卖方兄弟二人分别叫埃尔·拉苏尔·阿哈迈德和埃尔·拉苏尔·穆罕默德,他们不同于那些在卢克索市场向富人们兜售物品的小商贩,他们是这个城市中最成功的盗墓者。多年来,他们一直通过阿亚特来出售“古董”,并且总能不断地提供各种有价值的货物。在盗墓之余,他们也会制造些假货,而且他们的假货常常可以以假乱真。史密斯从他们的手中买过不少东西,并且转手卖出了一些,对他们兄弟二人也算比较了解。
不管怎么样,如果阿亚特之前告知史密斯的事件都是真实的,那么这些纸草书卷就会变得非常珍贵。阿亚特说卖方兄弟在尼罗河彼岸的底比斯墓地发现了一只木乃伊的脚,并且还有许多墓地未被挖掘。史密斯知道这些人已经找到进入墓地的路径,并且他自己已经从这些人手中得到了一些珍贵的文物。假如这些纸草书卷也出自同一个地方,那一定要好好地鉴别一番。
在灯光下,史密斯打开第一个卷轴,他身体前倾,专心致志地注视着上面表示祭祀的文字符号。在史密斯所看到过的祭祀文中,这篇是最长的,上面都是一些令人难懂的符号,但这些符号的字迹却非常清晰,据此可以确定这位无名作者肯定是擅长书写的先生。史密斯自言自语着,沉浸在这篇几乎保存了3000年的祭祀文中。他识别出一些文字的意思是“如果检查一个病人……”。
三个埃及人一直盯着他,意味深长地交换着眼色,然后坐下来,舒适地靠在椅背里等待着。他们知道只要有足够的耐心,就能得到可观的回报。
埃德温·史密斯于1822年4月出生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布里奇波特,他脑海中的童年生活几乎就是一些断片,但他却清晰地记得父亲叫谢尔登,当时家里很富裕,能够供他在纽约、伦敦、巴黎接受良好的教育。史密斯29岁才结婚生子,在新英格兰居住时,过着绅士般悠闲、富裕的生活。30多岁时,史密斯被某类丑闻牵连,这迫使他离开美国。正是这一次外人不知缘由的争吵使他和自己的家庭开始疏远,从此家里断绝了对他的经济支持。他只得以自己的本事谋生,而他最大的本事就是对埃及文化的深刻研究。之前50年,拿破仑的军队横扫尼罗河,西方人开始对金字塔里的法老着迷。在美国、欧洲的学术研究中,埃及古物学成为热门课题,在雕刻着古老国王头像的遗迹上,观光客留下了他们的涂鸦。年轻的史密斯对埃及有着浓厚的兴趣,他兴奋地读着已有的考古学发现。史密斯研究了古埃及象形文字——古埃及人所用的一种由图案和符号组成的文字,后世学者通过纸草上的片断和罗塞塔石以及黏土板上的纪念碑文将这种文字艰难破解——尽管史密斯是古埃及文化的业余爱好者,但是事实上他已经达到了研究象形文字和象形符号的专家的水平。因此,在他逃离过往悲惨生活,寻求自我新生时,很自然地就选择了去埃及。
史密斯定居在卢克索这个小镇上,这个小镇和古老的
毗邻,底比斯因帝王谷而闻名。史密斯是第一个定居在埃及的美国人,也在此留下了糟糕的名声。1858年刚到埃及时,他身上仅有60英镑,但他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称得上那时候的印第安纳·琼斯),到埃及不久,他就通过投资赚取了一些积蓄来发展他的考古学爱好。他将积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作放贷(他每个月可获得5%的利率),另一部分用来买卖古文物。贷款和销售古文物是互惠共赢的关系——这些贫穷的埃及人向史密斯贷款的同时还卖给他文物,因此,他能够通过很低的价格获得文物,然后把搜集到的文物卖给在卢克索换乘轮船开始尼罗河之旅的游客、收藏家和埃及学学者。这些人更愿意从能说一口流利英语的专家史密斯这儿购买他们的纪念品。
通过售卖文物,史密斯认识了许多人,积累了很广的人脉。在侨民社区中包括大师级的人物、上流社会人士,比如,露西·达夫·戈登,这位女士是英国一位很富有的男爵的妻子,著名的时装设计师;还有像狄更斯、萨克莱和坦尼森这样的文学名人。当埃及的气候条件有利于露西·达夫·戈登的身体状况时,她就会在埃及居住,她把自己的书信往来编成一本书,这本书成为维多利亚时期最畅销的书之一。史密斯的另外一个至交是查尔斯·古德温,一位来自英国的著名埃及古生物学者,他在开罗设立了研究所,经常通过书信和史密斯探讨卢克索一带的古代碑文。
不过,史密斯大部分时间还是和卢克索居民来往,他最熟悉的人,或许也是与他关系最不稳定的,就是他的房东穆斯塔法·阿迦·阿亚特。阿亚特出生在埃塞俄比亚,是一位经销商。阿亚特一边大做古玩买卖,一边担当英国、比利时和俄罗斯的领事代理人。另外,阿亚特在当地还有很多房产,史密斯刚到埃及时,租的就是阿亚特在风景优美的拉美西斯二世圣庙附近的房子。长期的合作让他们两个渐渐了解对方,成了好朋友,但生意上的竞争又让他们的友谊特别复杂难懂。他们有时是合作伙伴,用彼此的人脉关系销售文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互惠互利的。局外人总是搞不清他们此时此刻的关系。
虽然埃德温·史密斯在买卖上有欺诈行为,但他的埃及古文学知识、学问、兴趣还是相当纯正的。他会卖些以假乱真的赝品,但是他很识货,在发现古物珍品时会十分珍惜。1862年1月20日,他获得了药物史上的一个重大发现——他以12英镑买下了两个纸草卷轴。
史密斯闲暇时研读两个纸草卷轴,发现纸草卷轴竟然是原始的医学教科书,其中一个卷轴共描述了48例外科病,包括这些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另一个卷轴内容更丰富,但书中记录的医疗条件和救济方法比较混乱。前一个卷轴被史密斯用他的姓氏命名,即《史密斯外科纸草书》;第二个卷轴被史密斯卖给了一位德国教授,并用该教授的姓氏命名,即《埃伯斯纸草书》。这两个卷轴都已年代久远,能追溯到公元前1534年,是用中古埃及语写的祭祀文,但内容看起来更古老。纸草作为早期文档的副本,至少还可以往前追溯1000年,甚至更久。美国古埃及学学者詹姆斯·布雷斯特后来考证说,这两个卷轴与它们所抄写的内容相隔的时间距离,相当于现在和查理曼大帝统治时代的距离。
这两个卷轴因为生动地向人们展现了古埃及人的医术而举世瞩目,在本书所写的故事里,《
》尤其重要。
这本书共110页,是埃及学学者迄今所发现的篇幅最长、内容最全面的有关医学的纸草书,里面的文字也非常密,写在纸草的正反两面——因为纸草在那时是昂贵的,抄写员很注重成本,避免纸张浪费。在《埃伯斯纸草书》的背面还注有日期:阿孟霍特普一世九年。由此推断出,这本书的抄写时间大概是公元前1534年,即中王国时期(大约从公元前2040年到公元前1786年的一个古埃及历史时期)。然而,引用部分表明,它实际是一份手稿的副本,原书可能写于古王国时期,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书中每一页和每段都有标记,共877个段落,因此,这本医书具有完整著述的特征,这就是为什么人们称它为篇幅最长、内容最全面的有关医学的纸草书。但有一点令人疑惑,这本纸草书事实上是由不同的医学正文组合而成的,用这种方法组合装订不同来源的内容,无法理解他们是如何使之衔接起来的。
这本医书所论述的主要是内科而不是外科,其涉及的病症非常广,包括肠道蠕虫、眼科疾病、肿瘤、溃疡、妇科疾病和心脏病等。当然,它在描述上与现在是不同的。医书反映古埃及人对循环系统和解剖学知识有了基本的了解和一些基础的概念,他们在这些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他们的迷信、推理和治疗方法。
在古埃及医学理论中,“粕”是很重要的概念,人们认为身体中的循环系统有四个部分:血液、气、水和“粕”。“粕”是身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人们认为“粕”是引起病害的主要原因——循环系统中有太多的“粕”会导致人们生病。因此,治病就要将“粕”排出人体,或者用某些方法抵抗其危害。古埃及的医学实践就是围绕这一观念进行的。内科医生们用的最常见的治疗手段包括催吐、致泻和灌肠。
不过,《埃伯斯纸草书》也清楚写明,当时的医生还有很多其他方法。这本书开出了很多处方药——大约160种草本植物和用于食疗的蔬菜。这160种植物中,现在仅有20%能鉴定出来(其他的现在已灭绝,要么不再在尼罗河流域生长了,埃及学学者大概还会为此争论不休)。不过,许多已经鉴定出的植物的名字和今天的相似——莲花、洋葱、西瓜、柽柳、香桃木、杜松、肉桂、枣椰、莳萝、杏仁、芹菜、八角等。这160种植物中有多少可以作为药物用来治病,目前还不太清楚,其中一些可能可以作为药物,但另一些肯定对身体有害。在世界范围内,植物被作为药物来深入研究的,不到10%,许多现有植物的药用效果我们都没有深入了解,更不用说那些只存在于古代、记录模糊的植物了。
不过,在《埃伯斯纸草书》中提到的一种植物非常有名,因为它被系统地研究过,古埃及人叫它“特柔莱”,其拉丁名是salix,就是我们常见的柳树。在这个故事中,柳树至关重要,因为它是闻名世界的药物阿司匹林的有效成分。
柳树作为药物可能开始于数千年前——应当早于古埃及时期,甚至在文明尚未形成的早期——应当是原始人生病或者受伤时发现某些植物可以帮助他们恢复健康。
如果要再深入挖掘,就只能猜测了,比较有可能的情况是,这个发现形成于人类从尼安德特人进化为智人的时期。在这一阶段,原始人的推理能力逐渐提高,对周围环境的认知也渐渐加强,刚开始时可能是本能的驱使,恶心和全身疼痛时做的下意识的动作——对周围的植物乱嚼乱咬一通,只是为了减轻难受的感觉。或者是观察到有病的动物会去寻找独特的植物来吃,或是跑到某些草地上打滚,看到这些,原始人不由得模仿。原始人狩猎时,看到有伤病的动物这么做,之后当他们自己有了伤病,就会想到动物的行为,就会效仿它们,这一行为竟然有一定的疗效。这种知识的用处多么大呀!无论出现任何情况,只要实践得足够久(考虑到有人因尝试有毒植物而丧命,这一定是经历了很长的时间),人们就渐渐掌握了许多树和草的茎叶的医疗功效。经过上千年的时间,当人类开始进入文明时期,就已经知道了许多对付伤病的药物。
柳树是人类原始药典中重要的原药,其主要的特点是分布广——超过300种已知柳树品种在史前世界的大部分地区都有生长。更重要的是,柳树中包含一种物质——水杨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烧和缓解疼痛。当然,几千年前人类并不能理解柳树的作用,最初药剂师使用柳树可能是被其苦涩的味道吸引,也可能是因为喜欢柳树叶子的形状,或者是因为其生长在某些特殊的地方。不过,用得多了,他们就会发现柳树的一些秘密。
在乌尔第三王朝的一块碑碣上,人们发现了关于柳树具有医疗功效的最早的文献记载。乌尔第三王朝是苏美尔文明时期的一个城邦国,建国于公元前5000年前后,位于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肥沃的平原上。苏美尔文明时期的医学是否达到了高水平,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这块碑碣上同时写有魔法、咒语和鬼怪的名字,当时的人猜想,这些没有药理根据的东西对病人有一定功效。但是,这块公元前3000年的石碑,确实表明苏美尔医学有临床实践。这块石碑上刻着处方药含有的天然材料,包括龟壳、蛇皮、牛奶,还有山稔、百里香、无花果、枣椰和柳树等植物。可惜的是,没有列出这些药物可用于哪些疾病。《埃伯斯纸草书》填补了这个空白。
古埃及文明开始强盛时,苏美尔城邦国家已开始走向衰落,但二者有一个时期是共存的,彼此还有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公元前3000年,这两支文明在地中海东岸和波斯湾南北有简单的贸易往来。有贸易往来,就有人员流动和知识的传递。新的观念和想法从一边传到另一边。外界的实践经验和影响,会让单独得出的结论得到加强和验证。医药领域也是如此。《乌尔第三王国石板书》和最初的《埃伯斯纸草书》(二者大概在同一时期问世)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它们很多治疗疾病的处方药和方法有相似之处。也就是说,苏美尔人和古埃及人都有用柳树治疗相似疾病的经验。
这些药方到底和哪些疾病相关还不清楚,尽管《埃伯斯纸草书》记录的药方和疾病写在一处,但其中很多概念不能被准确地翻译为现代词语。埃及学学者对《埃伯斯纸草书》中的术语争论了好多年,因为很多药理和我们现代的解释完全不同。尽管如此,《埃伯斯纸草书》中有三次明确提到柳树可用于保健,或者消炎止痛。
《埃伯斯纸草书》在治疗咳嗽和利尿的处方中第一次提到柳树。柳树是处方中的成分之一,其他成分还包括无花果、啤酒和枣椰。食用方法是口服,“让心获得新生”。同样,也没有人十分清楚这个短语的意思,人们猜测,这应当是指其有镇静剂的作用,含有酒精的饮料可用来缓解疼痛。柳树的有效成分可能来源于研磨的干燥树皮和树叶,然后再将其加入酒精饮料中。
另外两个提到含有柳树成分的药方,是外敷的药膏,即用来治疗耳部感染和补充蛋氨酸。蛋氨酸很可能和人的肌肉和肌腱有关,当这些地方出现红肿和发炎(很可能是关节炎所致),可以用这个药膏外敷。当耳部感染导致疼痛时,柳树的止痛功效可以缓解疼痛。
在这三个药方中,柳树是唯一的有效成分。其他的成分——葛缕子籽、无花果、枣椰、啤酒和莲叶——只是具有滋补作用,并没有特定的药用价值。
不过,这几个药方是否有效?这问题很难回答,尤其是外敷的药膏,病人为了让皮肤吸收足够的水杨酸,得在患病处涂抹大量的药物并且揉搓。可能古埃及人就是这么做的,只是我们无法确定。如果确实是这样,那么,柳树就填补了外科常用药的空白。当时古埃及人没什么止痛药物,至少没有什么常备的止痛药。例如,他们仍然没有使用麻醉剂,尽管他们认识罂粟花和曼德拉草这类植物,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些植物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镇静的作用。《埃伯斯纸草书》中也没有提到。他们倒是知道大麻,但只用于外敷药膏和内服催吐,他们确实不喜欢它的致幻作用。当时应用最广的止痛剂是酒精,书中提到过很多以啤酒和果酒为成分的药物。因此,当时医生们让病人大量饮酒来对付很多病痛。
古埃及人也用山稔——另一种含有水杨酸的植物——治疗孕妇的风湿病,这就让人们再一次注意到柳树。将山稔的干叶子浸在上等啤酒中熬水,然后涂抹在病人的腹部和背部。尽管不清楚这个方法的疗效,但有趣的是,用山稔和柳树治疗风湿病的方法在欧洲盛行了数个世纪。
《埃伯斯纸草书》是何人所写,这一直是个谜(书上也没有记录),但是这本书在当时很受重视。埃德温·史密斯听说,这本书是一具木乃伊的陪葬品,该木乃伊在底比斯阿萨昔弗的贵族墓区。如果此传言可信,这部书的作者就可能是一位名医。在古埃及,医生很受人尊重,但从郎中到宫廷御医也分为多个等级。级别越高,墓地的位置就越优越,坟冢也就越讲究。他们认为,这样可以让他们在冥界也能受到好的待遇。当然,能够死后在阿萨昔弗这样的高级墓区下葬,又有《埃伯斯纸草书》和《史密斯外科纸草书》两本书陪葬,这个人必定是医学界的泰斗。
当然,名医的地位和知识不仅在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受到尊重,在他们去世后,这份尊重也会延续下去。哪怕是埃及在受到外来的托勒密王朝、波斯帝国、希腊城邦联盟和罗马帝国的威胁甚至统治的时期,埃及的医药和医术仍然广受欢迎和效仿。正如古埃及人受到苏美尔人的影响,他们后来又去影响了其他文明。通过贸易和战争,也通过以亚历山大为代表的沿海城市之间的联系,古埃及人的医学智慧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促进了整个地中海区域的医学发展。
这个观点可能解释了,为什么《史密斯外科纸草书》和其中的秘密在底比斯坟墓中掩埋了1000年以后,古希腊医生仍然在使用与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差不多的药方,柳树也仍然是其中一味药。
古希腊医学界最著名的人物,是被誉为“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就是从他开始,医学从神秘主义的长久桎梏中逐步解放。在这之前,人们都认为病痛跟灵魂和鬼神有关,人类的病痛都是因为邪恶的力量在作怪。古埃及的医生写下《埃伯斯纸草书》,可能是为了寻找人类病痛的原因,但是这些人是在宗教背景下学医的,他们不仅是医生,同时还可称为巫师。
但是,从公元前5世纪在希腊科斯岛生活和行医的希波克拉底开始,医生们认真刻苦地钻研医术,从而成为真正的追随真理的医生,而不是巫师。随后,大量的医学著作问世(出自很多医生之手),取名为《希波克拉底文集》,该书籍记录了很多疾病的名称、诊断方法和治疗手段,不再有以前著作中的神秘色彩,而是和现在的案例相当接近。我们还不能确定,这些文集中的治疗手段,尤其是以植物为疗法的部分,究竟是依据希波克拉底的结论总结出来的,还是在古人的基础上继承发展的。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用植物治疗疾病是从之前沿袭而来的,许多药方在1000多年以前就有了。
无论如何,这件事是确凿无疑的:和《埃伯斯纸草书》记录的一样,《希波克拉底文集》也介绍了柳树皮有止痛的作用(可以用来减轻分娩的疼痛,还有退烧的作用)。当然,柳树皮只是在成百上千种处方和药材中出现了一次,和其他药材一样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柳树由此纳入了医药典籍,流传后世。
比如,在公元30年,古罗马的医生塞尔苏斯提取柳叶中的物质来治疗四种典型的炎症(红、肿、热、痛)。不久之后,迪奥斯科里季斯,一位在古罗马尼禄皇帝的军队中从事植物学研究的古希腊医生,在自己编著的医书《药理》中写到柳树的功效,这本书幸存了下来,并且被一个阿拉伯人翻译为阿拉伯语。又有一位古罗马军人老普林尼,他在公元77年完成了37卷的《博物志》的编写(书写完不久,这位军人便死于维苏威火山爆发后的灰烬中)。还有希腊人克劳迪乌斯·盖伦,他在古埃及学医,在古希腊为角斗士看过病,后来又成为罗马皇帝的宫廷御医,他也提到柳树可以用来缓解病痛。事实上,在公元216年盖伦去世前,柳树已在文明世界中广泛应用。
然而,世界很快就陷入黑暗、残暴和无知之中。几千年积累的大量医学财富就这样消失了,许多像柳树这样应用长久的药方也就消失了。虽然其他类型的文化环境里也会探索柳树的药用价值,但是,柳树作为药方在医药领域重新出现已是在18世纪了,而古埃及人在几千年前就已应用,人们这时候才真正把它当作医学遗产继承。
至于埃德温·史密斯,他发现的这两卷纸草书并没有让他发财,但他非常珍惜这两本书。他在1864年写给朋友查尔斯·古德温的信中说:“我不想卖这两本书。它们是我收藏的一部分,我给它们定价(我就是个卖古董的),是为了让想买的人死心。”
不幸的是,在1869年之前,史密斯接连遭遇了困境,包括短暂性失明、财务窘迫等。这年夏末,在埃及的古董收藏家们收到了一份出售目录,其中有一则广告说:“多卷医学纸草书,所有者为埃德温·史密斯,一位居住在卢克索的美国农场主。”代售中介当然还是穆斯塔法·阿迦·阿亚特,埃德温·史密斯的老朋友兼矛盾重重的合作伙伴。
这卷书最终被德国的格奥尔格·埃伯斯以不明价格买去。埃伯斯是位埃及学教授,写了一系列讲述法老的畅销历史书。他的贡献是将纸草书翻译为德语。或许是他太过于强烈地渴望自己的名字与这部著作连在一起(通常情况下,纸草书是以发现者的名字命名的),因此他谎称这部纸草书是他发现的,这反倒玷污了他的声誉。但不管怎样,他的目的达到了,《埃伯斯纸草书》于1875年第一次出版发行了摹本,原纸草书则转到了莱顿大学,直到今天,它仍然是该校的珍藏品。
在将这卷纸草书卖掉之后,又过了几年,史密斯离开了位于陵寝附近的住处。原因可能是他与家里的关系有所缓解,更有可能是购买他古董的顾客——那些轻易就会受骗的游客——几乎没有了。无论是哪种原因,反正,史密斯离开了埃及,以后再也没露面。1906年,他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去世。他死后,他的女儿雷奥诺拉将他遗留下来的珍藏品——《史密斯外科纸草书》捐赠给了纽约历史学会。埃德温·史密斯的名字以这本书而永存。遗憾的是,虽然埃德温·史密斯让两部堪称文明史上最伟大的著作重回人间,但他富有吸引力的个性已被人遗忘。如果没有埃德温·史密斯,这两卷世界上最卓越的医学古籍或许永远不为人所知。
本文摘自《阿司匹林传奇》,磨铁图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