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人民医院院内药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人民医院院内药店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资金额:300万元
受天津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天津市人民医院院内药店服务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标人参加标。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医院院内药店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预算价格(万元)
1 院内药店服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 300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于监狱企业的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1.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复印件。
(3)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瞟据凭证复印件及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4. 本项目不得转或分。
5. 若法人参加标,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书(须由法定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表人身份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标,须提供法定表人身份书(须由法定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表授权书(须由法定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原件。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至时点为标文件开启时间。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400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标。
六、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9年2月1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请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苗娜 张经理
电 话:15910800751
e-mail:zb456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