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告〗绥化市北郊污水处理工程及绥化市经开区(国家级)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2019年度】
招标编码:cbl_20190225_10180144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绥化市北郊污水处理工程及绥化市经开区(国家级)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现邀请感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2. 项目概述
3. 1.项目名称:绥化市北郊污水处理工程及绥化市经开区(国家级)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hchf-g19019
3.采购内容:绥化市北郊污水处理工程及绥化市经开区(国家级)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4.项目规模:绥化市北郊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4.0万m3/d;绥化市经开区(国家级)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4.0万m3/d。
5.项目总投资:绥化市北郊污水处理工程17362.71万元;绥化市经开区(国家级)污水处理工程19925.74万元
6.项目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7.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8.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加可行性缺口补助
9. 出资比例及股权情况:本项目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50%,政府与社会资本同时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方出资49%,社会资本出资51%,政府经公开招标确定的特许经营者依法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股权变更。
4.
5.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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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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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并满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的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
(2)申请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已入库;
(3)申请人可为独立法人实体,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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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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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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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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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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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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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含3家)成员单位。
? (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申请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2人),分别担任绥化市北郊污水处理工程及绥化市经开区(国家级)污水处理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5)申请人须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中第二条规定: “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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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务要求
3.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和充裕的现金流,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70%,自有资金不低于需投入项目总投资的25%,(以企业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为准,若为联合体,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该资格条件)。
申请人具有不低于2亿元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开具的授信额度`或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等材料)。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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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业绩要求
6. 提供近五年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形式不低于4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需要满足此项提交业绩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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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誉要求
3. 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级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同时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2015年-2017年)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
5.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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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除外),否则均不予通过评审。
3.
4. 申请人应提供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期间自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资格预审无效。
1.
2.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3. 1.申请人获取。
2.资格预审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3. 只有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资格预审文件。
4.
5. 申请人报名时间及应提供的报名材料
6. 1.报名时间:请于2019年02月25日至2019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a.
b. 营业执照复印件;
c.
d.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e.
f. 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如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g.
h. 授权委托书;
i.
j.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k.
l.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复印件;
m.
n.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如有);
o.
p. 符合业绩要求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q.
r. 投融资能力`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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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3. 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16日9时30分。
2.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哈尔滨市(详见招标文件)。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5.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6. 时间:2019年03月16日上午9:30分
地点:哈尔滨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先生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