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劳动法说没有,劳动合同法却说有?

最近碰到许多朋友询问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其中一位朋友表示他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五月份就要到期了,以往领导都会通知他们去商谈续签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而这一次公司似乎忘了这件事一样,搞得他很是忧心忡忡。
劳动合同到期后,若是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多职场人内心的困惑,很多人只知道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相应的赔偿金,但如果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呢?若是公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了,该怎么办?
具体案例:老陈2014年1月27日入职深圳某科技园担任保全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内约定的薪资待遇是每个月4000元,此后单位都有替老陈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016年月12月中,行政负责人找到老王,表示单位决定不与他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希望老王在最后一个月将手头的工作交接给上个月刚入职的小李。下班回到家后,老王将自己即将失业的事情和原因告诉了家里人。
正好当时家里来了一位经常去听法律讲座的亲戚,听完老王失业的原因后,那位亲戚跟老王说,他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老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权限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简单的来说就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实际情况中,很多单位会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但要降低劳动合同内的约定条件,必须要说的是,这种情况也是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噢!
必须要提醒的是,如果单位同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的话,这种情况是拿不到经济补偿的噢!
很明显,老陈的情况符合向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也应该予以支付,如果单位不肯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老陈只需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再来,老王这种情况也可以去申领失业金。
结论其实在《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实施之前,《劳动法》第38条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必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但在《劳动合同法》实行后,规则有着些许改变。
但是考虑到很多单位存在“过河拆桥”的现象,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年纪较大的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所以才有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这一项规定。
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人选择举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职场权益,虽然我们可能在维权的过程中会碰到一些阻碍,但在证据充足且诉求明确的情况下,打赢这场劳动仲裁其实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