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南安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2019-03-1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南安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19-0090】),比选人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 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
【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南安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金额40万元(不含税)
1.2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地点 类别 所需材料 预估金额(不含税)
南安食堂 蔬菜、农畜产品 1.小白菜、2.空心菜、3.毛豆、4.芥菜、5.上海青、6.菜、7.萝卜、8.金针菇、9.本地青葱、10.生姜、11.青瓜、12.西红柿、13.去皮冬瓜、14.去皮土豆、15.韭黄等等 33万
猪肉类:1.三层肉、2.瘦肉、3.排骨、4.猪肚、5.大肠、6.猪脚、7.龙骨、8.猪血等等。
牛肉类:1.牛腱肉、2.牛肚、3.牛筋、4.牛百叶、5.牛排等等。
禽肉类冻品:1.鸡腿、2.鸡翅、3.鸡爪、4.鸭肉、5鸡蛋、6.水发类、7.冻品等等。
淡水品、海产品 1.草鱼、2.非洲鲫鱼、3.乌青鱼、5.鲈鱼、6.河鳗、7.鲤鱼等等。 5万
1.围虾、2九节虾、3.赤碧鱼、4.秋刀鱼、5.金昌鱼、6.白带鱼、7.海蛎、8.桂花鱼、9肉昌鱼、10贝壳类等等。
食杂调味品类 1.美极酱油、2.永春老醋、3.白醋、4.食用盐、5.厦门甜辣酱、6.胡椒粉、7.李锦记排骨酱、8.料酒、9.鸡精、10味精、10.香料、11.干辣椒、12.小米椒、13.玉米淀粉、15.惠安地瓜粉、16.香炸粉、17.番茄沙司等等 2万
合计 40万元
1.3本项目不划分标。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折扣系数限价为【1、蔬菜农畜产品90%;2、淡水品、海产品90%;3、食杂调味品类92%】,参选人任一项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到货地址:南安市成功街电信大楼九楼。
1.6框架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框架合同提前执行完毕。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
1.7配送要求:
(1)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固定9:00点前配送到位。
(2)比选人临时加单的二次应急配送中选人应在60分钟内送达,应急配送每周至多三次。
1.8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名。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理机构。
2.1.2参选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2.1.3参选人的法定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参选或者未划分标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1.5本次比选接受理商参选。
2.1.6 2.1.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泉州市内设置有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产权或租赁,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参选人或参选人事机构名称)。如参选人尚未设立服务机构的应承诺中选候选人公示后15个日历日内在泉州市内设立服务机构并向比选人提供相应材料。
2.1.7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
2.1.8参选人须承诺:
(1)按甲方要求每日固定9:00点前配送到位等要求,并明确货品来源或进货渠道,供货时能一并提供国家税务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2)禽蛋类应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家禽养殖场、所供禽蛋应检疫合格(由于每种类产品批次证书不一样,参选仅需承诺,供货时需一并提供);
(3)肉类产品应当有指定的地,可以溯源,各类畜禽应来自具有《定点屠宰许可证》的屠宰场,承诺提供屠宰场的《定点屠宰许可证》、每批次的产品相应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由于每种类产品批次证书不一样,参选仅需承诺,供货时需一并提供)
2.1.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参选人须对产品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若自行检测,参选时需提供自行检测的承诺书;若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需提供参选人与被委托检测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协议),并且需提供被委托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资格的文件)。
2.1.10参选人自2015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同类食堂食材供应项目业绩,单份业绩在30万元或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为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结算文件(订单、发票),日期、金额以结算文件为准。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福建邮电物业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福建邮电物业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 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0)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比选人终止合作的。
【参选人是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括其所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参选人应委托经人持下述文件购买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附件下载】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9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01142008
e_mail:zbcg51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