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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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了《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者未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要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者收回。
该文件针对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进行了规范,律师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1“囤地派”大量囤地,将成为历史!
《通知》中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制定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相应任务和奖惩制度:对于两项均完成的省份,国家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时,再奖励1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于任一任务未完成的,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长期以来,一些地区为了囤地而进行大量的征收,却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进行开发利用,从而造成了大量的闲置土地。此次通知的出台,将会对这种“囤地派”产生一定的约束,因为如果有大量闲置土地,那么再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无疑将存在限制。
2未实施具体行为,批文满2年自动失效!
早在2004年《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9条规定:“……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或者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次该《通知》中进一步重申: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批准后,两年内未用地或者未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在律师接待拆迁户的咨询中,很多拆迁户称当地拆迁方突然拿着几年前甚至10年前的批文进行,这个批文还有效吗?律师提示:可以用上述这些规定回击并拒绝征收。但是需要提醒,如果拆迁户所在的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但是某些拆迁户一直未签协议、房屋也没有被拆除,即使超过两年,也并不代表批文自动失效,还需要具体分析。
通州这条纵贯隧道真的要来啦!为进一步完善东六环(京哈高速至潞苑北大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9月2日上午,建设公司总工程师李亮辉组织召开了该工程的初步设计内部审查工作启动会,技术咨询部、工程管理与安保部、拆迁部和经营合同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上,技术咨询部对东六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总工程师李亮辉对初步设计内部审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部室根据分工,尽快完成公司内部审查工作。看来,东六环(京哈高速至潞苑北大街)的动作马上要开始了!尤其这里又明确提到拆迁部的参与,说明涉及拆迁是板上钉钉了。1年多前小编的分析也再次得到证实。
据了解,东六环路入地工程全长约16公里,投资172亿元,平均每公里10.75亿元。
在2016年底发布的工程招标中显示,东六环(京哈-通燕)11.5公里的长度,直接加宽方案建安费约为23亿元,局部下穿方案建安费约为35亿元,钢结构厂房拆迁补偿,不含拆迁费用。也就是说,本次方案总长度增加4.5公里的情况下,费用由35亿元(不含拆迁)增至172亿,提升了近4倍,幅度很大。平均造价从3亿元/公里提高到了10.75亿/公里。那么除了方案调整及其他费用带来的成本增加外,增量里看来也包括拆迁的费用。
东六环(京哈高速-潞苑北大街)改造工程分为地上段和地下段,地上段加宽改造,地下段则为地下隧道。未来或将货运交通外移、客运交通入地。如图所示,虚线为地下段,实线为地上段。据此前信息,改造范围为东六环路(京哈高速-潞苑北大街),定兴厂房,亦即六环路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段。
现状该段东六环路为双向4车道+硬路肩,路基宽度26米,设计车速 100公里/小时。改造六环路采用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1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也就是说,租赁的厂房拆迁补偿,改造后将由4车道提升到8车道,路基宽度26米提升至41米,车速从100公里/小时降至8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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