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学生素质评价_精微教育评价

评价功能导向功能教育评价提供了衡量教育过程或结果好坏的标准,自然它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具有一种导向或指导作用。它就像一根“指挥棒”一样支配着或引导着教育教学工作者的各个环节,包括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教育过程的展开等。诊断功能评价作为一种反馈——矫正系统,它能够帮助教师发现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缺陷与问题,能够帮助教师弄清、查明影响教育效果的各种因素,从而为教师适当处置学生、改进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因此,良好的教育评价能为学校或教师的决策提供诊断性的咨询服务。
(四)他人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他人评价指评价对象自身以外任何客体实施的评价,也叫“外部评价”。它包括除“自我评价”以外的所有评价。如社会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行政评价、学生评价等。他人评价有以下特点:客观性强,用他人的新角度审视同一事物可以避免主观片面性;真实性强,可避免对自己评价过低或者评价过高;要求严格,参与评价和组织评价的人员都不是清楚自己的身份与职责,因而能够比较认真负责地完成评价工作。他人评价的主要缺点是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耗费的人力与财力都比较多,因而不宜频繁进行。
3、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4、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改变的若干意见》指出:“在做好内部评估的同时,要主动委托第三方开展全面、深入、客观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行政工作业绩的重要参考”。“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各方面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必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该意见还部署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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