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办理私募股权管理人 快速通过私募管理人牌照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中国母基金研究中心秘书长唐劲草认为,未来险资和私募股权机构的合作模式,最大的可能是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人作为双gp共同发起设立直投基金。此外,以往险资投资的项目大多集中在中后期,《征求意见稿》出台后,投资项目的阶段可能前移。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现予发布。
紫荆资本法务总监汪澍日前发文表示,对母基金投资标的的限制,抛弃了“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的分类方式,采用最新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母基金的交易结构应当简单明晰,不得包括其他母基金。实践中需要排除掉利用spv等投资载体进行项目投资被认定为母基金的情形。
金杜研究院认为,《征求意见稿》将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行业范围从“白名单”制度转换为“正面引导+负面清单”机制。一方面,不再限制保险资金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另一方面,保险资金仍以“审慎、稳健、安全”为投资大原则。这一改动,对正处于募资寒冬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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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根据托管合同约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资产估值方式,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托管资产单独建账,进行会计处理(估值)、账务核对、报告编制等。
(四)资金清算服务。根据托管合同约定,执行托管账户的资金划拨、办理托管资产的资金清算等事宜。
(五)交易结算服务。根据投资标的市场交易结算规则和托管合同约定,办理托管资产的结算交收等事宜。
(六)投资监督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对托管资产的投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托管账户的资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收益计算及分配等情况。
(七)信息披露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行业协会规定以及托管合同约定,将托管合同履行情况和托管资产的情况向相关当事人履行披露和报告义务。
(八)公司行动服务。根据)依法可以在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开办托管业务的一般条件
《指引》第十条:
根据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开办托管业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负责托管业务的专门部门或机构,且该机构可以保障托管资产的独立性;
(二)配备充足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三)具备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四)建立完备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等;
(五)建立相应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制度、从业人员规范等;
(六)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