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遗失需做遗失声明登报的问题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不小心或者不注意,导致公司和个人的有效证件遗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某一证件意外丢失,在补办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求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这样的做法固然可以维护自身权益,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但是不少市民认为报纸声明往往篇幅过小,位置隐蔽,并没有起到大的传播和查询作用。在资讯日益发达的现在,刊登遗失声明的渠道似乎并非报纸一种,有市民就建议可以在网站上设立专门的发布和查询平台。
  公司、企业有一些重要证件遗失后,必须登报声明,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重要证件遗失后,补办之前,证件机构颁发部门都要求有登报声明这一程序,然后才准许补办。公司重要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营业执照遗失声明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遗失声明广告
  3、组织机构代码证 ic卡遗失声明广告
  4、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广告
  5、卫生许可证正副本遗失
  6、公章、财务章、人名章遗失广告
  7.公司基本账户许可证遗失
  8、合格证遗失、资格证遗失
  9、服务业统一发票遗失
  10、定额专用发票及发票购买簿遗失
  11、收据遗失
  12、支票遗失声明等
   并非所有证件遗失都需登报:
   我们注意到,由于声明属于广告性质,目前多见的有遗失声明类登报和个人公告登报两类。前者包括公司声明登报、营业执照遗失声明登报和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登报等,后者多是各类资格证、护照遗失声明登报,车驾号遗失、车辆发动机号遗失声明登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登报,以及购房合同、毕业证、律师证等遗失声明登报。
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并非所有遗失的证件都需要登报进行声明。例如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丢失后,市民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或者银行办理。但是像房产证、公章发票以及营业执照丢失后,市民必须登报声明遗失。
  声明主要有两个目的:
  一是以较广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二是公示后,一旦发生所丢失证件在被他人使用产生法律后果时,原证件的所有人不用承担责任。
  现实生活中确实可以看到有人身份证丢失后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声明”说自己的身份证已丢失并作废。发布声明不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完全凭当事人的自愿。在身份证被盗用后,发布声明能起到一定的避责作用。但丢失的身份证无法像挂失的银行卡一样自动作废,因身份证声明作废的只是证件本身,并非身份证所承载的信息内容。持丢失的身份证仍可用以买机票、申请信用卡等等。虽然丢失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去违法犯罪,查明事实后,身份证的真正主人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在民事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上以及法律程序上,身份证的真正主人仍将可能面临风险和麻烦,所以大家仍需小心保管自己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