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工节日搬家该不该要小费 十一期间邻居搬家,搬完家结账时搬家工却索要每人100元的节日加班费。与搬家公司联系,老板说:"这是搬家工个人行为,你看着给。"搬家工说:"没别的意思,就跟向结婚的主家讨喜酒一样,讨个彩头。"主家认为,与搬家公司谈好的是450元的搬家费,就不该有额外的加班费;就是有节日加班费也不应该由主家出。对此您怎么看?
节日加班辛苦,小费可以有,搬家工在节假日向主家要点小费(加班费),可以理解,无可厚非。毕竟,大过节的,不容易,也为求个心理平衡。作为主家,应当有此雅量。而搬家公司,也应当适当地提高加班工资,不能苦了搬家工人。总之,这点儿小插曲,还是和平解决为好。虽然主家出加班费看上去有些"冤",可我还是支持搬家工人索要加班费的要求,就为他们这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节假日加班理应得到额外的加班费,这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搬家工放弃节假日休息,主家付出加班费合情合理。就算搬家公司出这份钱,最后多半也会转移到主家身上,因此主家不应该觉得冤。因有约定在先,小费没来由,反对。我们生活在一个契约社会,遵守约定是作为社会人的基本准则,如果任由破坏契约的事情发生,我们的社会将会无规则可言,也许明天你在手术台上医生要彩头、买票上车司机要彩头……
凡此种种,到头来人人都是受害者。至于搬家公司的说法,更是短视行为。不管是口头商议的搬家费用,还是合同约定的价格,都应该严格遵守。搬家工不应以节日为由额外向主家讨喜钱,向主家讨要100元的加班费不仅涉嫌违约,而且要错了对象。毕竟搬家工与搬家公司形成的是劳务雇佣关系,如果讨要节日加班费搬家服务中心坚持以"专业、服务至上、客户满意"为服务宗旨,积 力于推动环保事业及清洁行业的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