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常见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问题
2018-01-09 律平法律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日益发达,汽车逐渐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据有关数据统计,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全国各地交通事故发生率不断上升,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下面将结合相 新司法解释,具体分析由交通事故所引发的常见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等问题。
刑事责任
一、交通肇事罪
1.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认定
(1)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2)发生交通事故后,只有承担全部、主要、同等责任的一方可能构成犯罪,承担次要责任的一方不构成犯罪。
在行为人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通常必须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才构成犯罪。
但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重伤1人也构成犯罪:
①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 无驾驶资格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③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 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乘客指使、强令肇事司机逃逸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共犯)论处。
(4)交通肇事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论处。
注:需要区别“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无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的行为,。
3.量刑
(1)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①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①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4)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驾驶机动车故意见人就撞或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加快车速,接二连三撞死撞伤多人的行为,即以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驾驶机动车撞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民事责任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所造成的事故,由违章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按当事双方是否为机动车及是否有过错,可分为100%、70%、60%、50%、30%、20%、10%等几种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
(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碰瓷),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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