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应该要兴利除弊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应该要兴利除弊。排污权交易已经在我国发展了十年之久,试点工作也已经开展了十年之久。
2003年,在政府的协作下,南京开创了我国第一例异地排污权交易的例子。之后,从2007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在江苏、浙江、天津、山西以及重庆等地开展属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工作。同一年,我国的第一个排污权交易平台“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挂牌成立”。08年,第一笔基于互联网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电子竞价交易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完成。
到2014年8月,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15年7月,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联合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新的环境政策,通过市场经济手段,越来越凸显出它的价值,可以充分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其实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其实并不是很长,而且在实践中的话也没有充分的经验可以作为借鉴,所以导致现在对于这种市场机制,仍然是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一种状态。
在之前环保部对一些试点地区做的摸底调查后发现,虽然当前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进展,但是却还是有存在着一部分的问题,比如始排污权分配和出让定价方法差异大、交易在部分省份不活跃、部分企业积极性不足等,都是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