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测检测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常见21问答疑
1、如何确定哪些产品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
答:登陆认监委的网站(www.cnca.gov.cn),点击“强制性产品认证专栏”,点击“目录描述与界定”,点击“ 认监委2007年第9号公告《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打开附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根据具体产品进行核对。
2、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及周期?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主要是:认证申请和受理;样品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获证后的监督。一般情况下,强制性产品认证周期为1-3个月,cqc自正式受理申请人认证申请的三个月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产品的认证单元如何进行划分?
答:申请人需登陆认监委的网站(www.cnca.gov.cn),点击“强制性产品认证专栏”--点击“实施规则”--点击“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与实施规则对照表”,根据产品类别打开对应的实施规则,在对应产品的实施规则中即可查看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4、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费用怎样收取?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收费标准由 发改委统一颁布。详情可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点击“业务收费”,点击“收费标准”,点击“产品认证”查看。
5、哪些条件下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在哪里办理?
答:(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需到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
6、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 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对于未能出口的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必须获得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如与其他 签订协议,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方可出口,如输往越南的摩托车等产品则必须申请强制性认证。
7、一致性声明在哪可以下载?
答:申请人需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点击“产品认证登录注册”,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填写认证申请书”,点击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右边的“(详细介绍)”,点击“ccc认证有关公开文件(文件下载)”栏目下即可查看一致性声明。
8、ccc认证是否承认境外其他认证机构的认证/检测结果?
答:根据平等互利原则,认证/检测结果的互认是以政府机构间的或政府承认的双边或多边协议为基础的。中国一贯提倡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认可认证/检测结果,避免重复检测、重复认证, 技术贸易壁垒。如iec中国 委员会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 cb体系成员,因此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承认iecee cb体系成员组织出具的cb证书及报告(在我国承诺的标准范围内)。
9、如何下载工厂检查调查表?
答:申请人需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点击“产品认证登录注册”,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填写认证申请书”,点击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右边的“(详细介绍)”即可“ccc认证有关公开文件(文件下载)”栏目下找到工厂检查调查表(有中文版与英文版)。
10、工厂初次检查的人天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境内工厂审查或监督复查的计费人日数规定》和对应产品的实施规则确定。
11、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是否可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核查?
答:不可以完全免除。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核查包含两部分内容,即质量保证体系核查和产品的一致性核查,包括产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关键部件等内容。对已获认监委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可以免于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的核查。
12、工厂监督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答:对获证产品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产品的一致性检查,必要时,现场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现场检测。
13、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的情况有哪些?
答:发生以下情形,cqc将对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暂停”处理:
(1)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包括生产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厂,下同)违反 法律法规、 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存在不合格,但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2)认证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实施规则换版或变更,认证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履行变更程序,或产品未符合变更要求的;
(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违反 颁布的或cqc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包括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工厂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等)或认证机构相关要求,但通过整改可以达到认证要求的;
(4)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视情节需要开展调查的;
(5)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 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未事先通知的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的;
(6)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不配合 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依据 颁布的或cqc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7)认证证书的信息(如申请人/生产者/生产厂的名称或地址,获证产品型号或规格等)发生变更或有证据表明生产厂的组织结构、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未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批准或备案的;
(8)由于生产的季节性、按订单生产等原因,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申请暂停认证证书的;
(9)其他应当暂停认证证书的情形。
14、产品认证证书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答:发生以下情形,cqc将对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撤销”处理
(1)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及重要材料/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导致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3)认证机构的跟踪检查结果证明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存在严重缺点的;
(4)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提供虚假样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不一致的;
(5)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违反 法律法规、 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品出现严重缺点、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不合格或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的;
(6)获证产品出现缺点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
(7)对由于第一点暂停原因中第(五)、(六)条款被暂停认证证书后,仍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或仍不配合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8)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情节严重的;
(9)弄虚作假,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认证证书,或存在其他直接影响认证结果有效性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10)其他应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如违反认证实施规则中的特殊要求等)。
15、产品认证证书被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答:发生以下情形,cqc将对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注销”处理
(1)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期使用的;
(2)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生产厂由于企业破产、倒闭、解散、生产结构调整等原因致使获证产品不再生产,认证委托人主动放弃保持认证证书的;
(3)获证产品型号已列入 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
(4)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申请注销的;
(5)其他应当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16、cqc对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暂停、撤销、注销处理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cqc对产品认证证书进行任何一种暂停、撤销、注销处理都是一个从受理、提出处理建议,到评价、最终做出处理决定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cqc对产品认证证书的处理大致通过以下工作流程完成:
(1)提出暂停、撤销、注销建议或申请:
能够提出暂停、撤销、注销建议或申请主体包括cqc和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自己,其中撤销证书的建议只能由cqc提出,具体如下:
①cqc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检查结果(包括常规监督检查和未事先通知的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测等)证明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违反 颁布的或cqc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包括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工厂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证书标志使用错误等)或认证机构相关要求的,经认证机构评定人员确认后,通常会做出证书暂停或撤销处理;
②在 有关部门、 级或省级监督日常执法、常规/非常规抽查结果中发现问题,由cqc提出处理建议:在 有关部门、 级或省级监督日常执法、常规/非常规抽查结果中证明获证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的,cqc会主动收集此类信息,其中根据 抽查/省级抽查的相关信息结果,针对具体情形,cqc首先对相关认证证书进行暂停/撤销建议,然后对出现问题的展开调查;对于地方(省级以下)抽查信息,cqc首先采取书面调查或现场调查(如特殊监督检查、提前的飞行检查(关注抽检不合格品的情况))方式查明实际情况,视实际调查情况,确认需进行处理的证书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认证委托人(或证书持有人)也应当在被告知存在问题后,主动向认证机构报告检查/抽查结果,积极配合进行纠正或整改。
③发生了其他获证后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销、注销的情况或由申、投诉引发了需对证书进行处理时,cqc经过相关调查后可直接对相关证书提出暂停、撤销、注销建议。
④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也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直接向cqc提出暂停或注销认证证书申请,邮寄至生产厂所属cqc各分中心或有关部门,cqc各分中心或有关部门接到申请后直接受理。但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未整改合格前不允许申请注销证书。
(2)材料审核及提出处理意见
cqc接收到建议人提交的材料后核实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经由评价人员复评后提出处理意见。
(3)初评、复评及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cqc有关部门收到处理意见相关资料后依据有关要求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评和复评。对存有疑义的处理意见,将组建处理小组对不同意见进行分析,给出最终处理意见。
(4)批准、通知书发放及信息发布,最终处理意见经cqc中心领导批准后做出认证决定。
cqc于最终处理意见批准当日将认证证书处理信息通过产品认证在线申办系统发给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或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委托的相关人员)。cqc综合业务部客户服务中心于证书处理决定批准后2-5个工作日打印《暂停认证证书通知》、《恢复认证证书通知》、《撤销认证证书通知》、《注销认证证书通知》,并寄发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告知其原因及下一步要采取的必要措施,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认证证书持有人已获知该信息的记录。并在中心网站公布证书暂停/撤销/注销信息。并将信息报cnca信息中心。
认证机构在日常工作中与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执法(稽查)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合作,及时收集监管执法、各级专项监督抽查、相关方投诉、媒体曝光及其他市场或行业监管部门的违法信息,对涉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认证机构应协助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按相应规定对相关认证证书采取暂停、撤销等后续处理措施。
17、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撤销、注销后还能否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
答:(1)对于被暂停的产品认证证书,证书暂停期间视为无效,暂停期间内不得出厂、进口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认证委托人(或持证人)应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向现有和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认证状态,并暂停宣传或声明本通知涉及产品的获证信息。必要时,请召回已出货产品。
(2)对于被撤销的产品认证证书,自证书撤销之日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认证委托人(或持证人)应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停止宣传或声明本通知涉及产品的获证信息。
(3)对于被注销或到期的产品认证证书,自认证证书注销或到期之日起,不得继续出厂、进口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已经出厂、进口的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委托人(或持证人)应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停止宣传或声明本通知涉及产品的获证信息。
(4)产品认证证书被撤销、注销后,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应将证书原件交回cqc综合业务部产品认证客户服务中心,相当长存放年限为3年,逾期将予销毁。
18、撤销、注销后的证书效力如何,还能否恢复或重新获得?
答:(1)产品认证证书撤销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恢复。经过整改后,持证人可以在6个月以后向cqc重新申请认证(同时在6个月以内,任何认证机构都不会受理该产品的认证委托)。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被撤销认证的产品,相应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不再有效,在受理持有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的认证申请时,cqc将严格审核、确认申请认证的产品是否已被撤销认证证书。
(2)产品认证证书被注销后,不能以任何理由予以恢复,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可以向认证机构重新申请认证。被注销认证证书对应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不再有效。
由于质量存在问题(如工厂检查不通过、抽样检测不合格、国、地抽不合格等)被暂停证书的,证书暂停后不受理证书持有人申请注销相应证书或全部或部分型号规格。
19、产品认证暂停期限是如何确定的,暂停期间是否需要交纳年金?
答:暂停时限确定:
(1)由于生产的季节性、按订单生产等可接受的原因,由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提出暂停认证证书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为12个月,且需至少在监督检查前的1个月提出申请;由于没有交纳相关费用而被暂停证书的,由于认证证书的申请人/生产者/生产厂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工厂搬迁原因被暂停证书的,认证证书暂停期限为12个月。
(2)对于强制性认证产品,除第1点情形外,其他原因暂停认证证书的,证书暂停期限为3个月。
(3)对于cqc自愿性认证产品,证书暂停的期限为12个月。
(4)暂停时间自认证机构签发暂停通知书之日算起。
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必须交纳年金。
20、认监委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证书信息更新的时间?
答:当证书处于“认证结束”状态后当日0点0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业务在线申办系统(内网2.0)自动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传输数据,“证书查询”栏目下的证书信息自动更新。一周之内,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www.cnca.gov.cn)证书信息更新。
21、如何申请购买3c标志或者模压备案?
答:
bctc倍测检测为国际权威的第三方检测与认证服务的优先者,是一家集检测、产品认证(ul/cb/pse/ul/fcc/ce/ccc/cqc/tuv/e-mark/vde/rohs/reach/etl/saa/ice/weee/un38.3等)、验货、产品整改、审厂、培训辅导等技术服务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世界各地为各行业产品提供一站式的质量解决方案,提升企业产品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