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人破产,手中的银行承兑汇票还能兑付吗?

出票人破产,手中的银行承兑汇票还能兑付吗?又有何风险?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与作为其发生前提的实质性原因关系相分离,从而使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再受原因关系的存废或其效力有无的影响。
这说明,只要出票人签发的票据在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出票行为便是有效的<span background-color:#ffffff;"=""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6px;">看到这里,大家就知道了,遇到这种问题时不用担心,只要你手中的汇票背书连续、真实、有效,就依法享有包括承兑在内的一切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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