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股权结构图
1、申请者为非上市公司时:股东股权结构图应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若某级股东为上市公司,应画出最近一次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时,该法人股东仅再追溯一级即可。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股东股权结构图应画出最近一次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时,该法人股东仅再追溯一级即可。若追溯到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仍有上市公司,则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还需再追溯一级。
2、股东股权结构图中应包括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外资情况。追溯出的所有股东都不含外资的,请在股东股权结构图下方承诺(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本公司向上追溯到任何一级股东都不含外资成分”;如某级股东含有外资成分,请在股东股权结构图下方写明“本公司第x级股东xxx是外资”,并对外方资本做简要说明,审批机关将按照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相关政策进行审核。
3、股东股权结构图需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者为非上市公司时: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需上传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二级及二级以上股东中的法人股东,还应上传该法人股东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出的能够体现最新“股东信息”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任何一级的法人股东是上市公司时,还应上传该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最新一期披露的十大股东截图,其中新三板上市公司还需上传最近30日内查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2、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需上传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最新一期披露的十大股东截图,其中新三板上市公司还需上传最近30日内查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的,还应上传该法人股东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出的能够体现最新“股东信息”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三、《上市公司股东信息表》(仅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需提交)
若申请公司为上市公司,下载并填写《上市公司股东信息表》,填写内容应与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新披露内容相一致,股东应按股比从大到小排列,无需打印,直接上传电子版word即可。
上述上市公司含新三板上市。
四、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图片超过10张,建议整理后放在word或pdf文件中上传,且文件命名应与文件内容相符。
10.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
需按照公司概况表中的主要人员顺序,依次上传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至少应包括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3名人员的身份证。
11.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社保证明应包含公司概况表中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主体应为申请者本身;社保证明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社保证明应为本次许可提交时一个月以内开具的且为最近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黑白电子章社保证明,证明中应有验证码,可在线核验。
12.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跨地区或省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均需上传。需上传部分包括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表,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3.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般情况下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遇有特殊情况可在此上传相关附件。
互联网金融业务需申请什么许可?是否需前置审批?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中将互联网金融分为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其中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应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其余进行备案即可。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申请后,许可证服务项目中会写明不含互联网金融服务,若想申请该服务项目,须取得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
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一些常见问题
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如何判断是否为外资?
答: 其中涉及的外资参股境内证券或基金管理公司视为外资,其外资股比可通过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一览表(2015年7月)》以及《外资参股基金公司一览表(2015年7月)》折算得出(若更新则按新情况执行);外资参股境内证券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视为内资;具有明显外国名字的公司或金融产品视为外资。以及前十大股东中的法人股东的工商系统截图信息中显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一些常见问题
企业申请许可证,社保证明按要求盖有社保局的鲜章,还需要提供社保局系统的截图和核验方式吗?
答:一般情况不需要再提供核验方式截图等。若审核人员怀疑社保材料虚假,会让补充相关材料证明。
82. 审核意见要求企业提交社保发票,是提交几月份的发票?如企业是一次性缴纳半年的,是否可以提供半年以前一次性开具的发票?
答:一般是提供近期1个月的发票证明即可。若有特殊情况,近期未开具最新发票,请补充其他能证明正常缴纳社保的材料,并补充情况说明。
83. idc和isp跨地区,要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是需要做节点城市变更和覆盖范围变更两项吗?
答:只需做业务覆盖范围变更。
84.企业有传统idc许可证,现在要做含互联网资源协作的idc,如何操作?以后的许可证上会如何标注?会不会影响之前的传统idc业务开展?
答:企业需提交许可变更事项中的其他事项变更,变更事项写明为增加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变更完成后,许可证上会载明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与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仅限互联网资源协作)两部分业务内容。不会影响之前的业务开展。
85. 公司有上海省内isp,做的是含接入,现在公司申请了跨地区的许可上海、北京、天津,做的是不含接入,证也下来了,企业想要问要是省内证注销了,上海这个地区,还能开展含接入的isp业务吗?
答:企业如果注销省内含接入的isp许可证,就不能做接入服务了。企业可申请跨地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变更,将上海地区增加接入服务,再注销省内的证书。
86. 跨地区呼叫中心业务,是不是只要在系统平台所在城市有服务器,其他覆盖地区都不需要呢 ?
答:若为集中式组网,平台有一个即可。
87. 北京可以同时做isp含接入和不含接入吗?
答:企业可以申请同时做互联网接入和接入。
88. 公司有isp许可证,北京市,天津市,武汉市,广州市,想要变更湖北和广东省(想把湖北和广东其他地区加进去),需要做什么变更吗?
答: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业务覆盖范围变更。
89. 企业申请跨地区sp、 、isp、idc续期,能不能上传子公司签署的isp和idc的业务合作协议?业务一直没有开展,该业务的合作协议也无法提供,还用做续期吗?
答:若公司许可证有授权页载明该子公司可以经营某项业务,可使用子公司签署的协议。公司若未开展部分业务,则未开展业务不能续期。
90. 企业的二级股东和四级股东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在这种情况下对申请许可证有影响吗?
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进入异常名录,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审核人员再做判断。
八、禁止性要求
1.业务种类:不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
2.申请主体类型:不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3.注册资本:不符合低限额要求;
4.申请主体资质:不具备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施;
5.申请主体信誉:无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已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或公司一年内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违规记录;
6.申请省内经营电信业务的,注册地不在本省。
九、申请材料目录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2.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3.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5.公司概况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9.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相关证明
10.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
11.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12.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13.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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