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在即!没有商标的商家要注意了!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终于要来了,各位是不是跟小编一样兴奋地直搓手呢?
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商家们也将狂欢不止,因为它们的荷包又要被装满了!
但小编要来个神预测,商家当中肯定有些商品将被强制下架!
为什么呢?
因为没有商标!!
电商行业是公司销售非常重要的渠道,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都会涉及。在同质化日趋严重的商品交易平台上,卖家自己如果没有拥有知识产权,随时都将出现侵权的可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平台或将不再售卖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对于已入住平台未申请知识产权的卖家,应当及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以防他日被他人抢先一步注册商标,被迫成为“山寨”产品。自己辛苦经营的店铺包装的商品就将面临着下架删除的困境。
2018年8月3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对知识产权管控更加严厉
当前电商格局经过几轮激烈的搏斗与扩张,已形成基本稳定的局面,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巨头已基本瓜分了电商市场,本次《电子商务法》对电商格局势必起到一定的搅动作用。
近些年来,知识产权纠纷频繁出现在电商平台,假货问题普遍存在于电商行业。阿里巴巴今年初发布报告显示,2016年对18万个疑似售假店铺做了关店处理,2017年这个数字为24万个。打假成效明显情况下,每1万笔订单中仍有1.49笔为疑似假货。
为此,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上做了一些规定:没有商标无法入驻天猫及京东平台。为了更合理的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现如今,《电商法》又对电商做出了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卖家侵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预测,当电商平台卖家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时,平台必然会承担连带责任,为了保护平台自身权益,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平台对入驻商家的知识产权要求定会更高。
平台或将不再售卖未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在同质化如此严重的平台上,卖家自己如果没有拥有知识产权,随时都将出现侵权的可能。这样一条规定或将直接导致平台不再售卖未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对于已入住平台未申请知识产权的卖家,应当及早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以防他日被他人抢先一步注册商标,被迫成为“山寨”产品。自己辛苦经营的店铺包装的商品就将面临着下架删除的情况。
朋友圈微商违规面临200万元罚款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商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购物平台,也因此衍生出来微商代购这个行业,而“海外”代购,常常充斥着走私、偷漏税、假货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的约束对象很明显除了淘宝、京东、小红书的海外代购,朋友圈的微商,网红直播“卖货”的播主,他们都要遵守此项法规,继续从事代购行为则需要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并缴纳税务。一旦违规将面临200万罚款。
总而言之,现在想要入驻各大电商,商标注册证显得格外重要。随着对知识产权的越加重视,各大电商平台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及商品的把控上定会更加严格,这其实也是对消费者,电商经营者及平台经营者权益的均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