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31日丨六国化工(600470.sh)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9年10月22日至24日,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公司开展2019年第四季度废气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公司磷酸老系统外排废气中氟化物浓度为17.7mg/m3,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0.97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公司罚款12.9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