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购买车辆时,进行征收的一种税,很多小伙伴都知道这种情况。那么,对于企业来说,购置车辆是要进行入账登记的。在企业购买车辆过程中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要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呢?今天我们主要来学习有关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分录怎么编制的内容。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车辆购置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税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税务总局核定的低计税价格;
(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税务总局规定的低计税价格核定;
(五)税务总局未核定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好了,上述详细介绍了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分录,看过还有疑问的,咨询网页上的在线答疑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