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店铺转让的法律意见书天猫主体变更要求

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
:徐义明律师经营模式:直营项目区域要求:全国发源地:南京货号:法律意见书
从2017年4月29日开始,天猫新增了《天猫店铺经营主体变更规则》,符合条件的商家可以申请店铺经营主体变更,不过商家在申请天猫主体变更前需要了解天猫主体变更流程,下面易猫天下向大家介绍一下天猫主体变更的相关操作。
申请须知:
1.天猫店铺主体变更流程中,新老主体在提交时必须要加盖对应公司的红章或者是鲜章,确保的真实性。
2.子帐号无法申请天猫主体店铺变更,若遇到系统错误,商家必须要用天猫主账号重新登陆,再次提交天猫主体变更申请。
天猫主体变更流程:
1.使用天猫主账号登录天猫商城之后,点击网页右上角的商家支持进入商家中心,并且在页面左侧栏中点击和类目管理。
2.进入相应的页面之后,可以直接点击我的管理。
3.进入页面之后,点击店铺经营主体变更。
老主体相关操作:
1.在申请时系统会自动的校验主体是否满足申请变更条件,如果不满足,需要主体及时的进行处理,否则会影响到店铺变更的进度。
2.老主体需要进入签署协议页面,仔细的阅读协议。
3.商家需要认真地填写变更信息,并且根据主体的实际情况勾选相应上传的文件,如果在填写新主体信息时,一旦信息输入出现错误,那么商家的主体变更申请将会失效。
变更须知
(一)天猫暂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代理变更服务,亦不认可任何私下的更换经营主体及转让店铺行为,相关变更流程及标准均以天猫页面为准。
(二)申请变更的店铺及主体必须如实提供和信息,一旦发现或信息虚,相应店铺及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天猫将不再与其进行合作。
(三)天猫可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于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因素)决定是否准许变更主体,同时天猫可在申请变更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客户提供其他。
(四)申请主体变更的店铺无需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
(五)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及消费者购买需求,如需变更该规则,天猫将提前进行公示。
(六)主体变更中涉及新主体及店铺的相关要求,该规则未明确的,以天猫规则及当年度的天猫入驻标准为准。
随着越来越多的在天猫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寻求上市或成立专业的电商公司经营店铺,或商基于自身的发展策略,选择更换运营服务商、收回店铺自己运营等,此时需要对天猫店铺的经营主体进行变更。
变更标准
(一)店铺要求
天猫目前仅支持旗舰店店铺的主体变更,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经营一个的旗舰店。
2、经营多个且各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
3、以服务类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的旗舰店(以下称“卖场型旗舰店”)。
天猫暂未开通专卖店及专营店店铺的变更通道。
(二)主体要求
根据现主体和新主体的公司性质,目前可支持以下四种类型的主体变更:
1、现主体和新主体均为商体系内公司,且控制关系存续6个月及以上。
2、现主体为代理商,新主体为商体系内公司。
3、现主体为商体系内公司,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
4、现主体为代理商,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
(三)其他要求
1、申请变更的店铺需为天猫店铺且可以正常访问。
2、申请变更的店铺,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销售额(虚交易订单等违规订单除外)需达到360万及以上。
举例:a旗舰店于2017年7月15日申请变更,则该店铺在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间的销售额,需达到360万及以上。
3、申请变更的店铺入驻天猫需满一年及以上。若现主体为代理商、新主体为商体系内公司,不受该开店时间限制,且上述销售额按照店铺上线至店铺申请主体变更前一日的时间区间计算。
举例:b旗舰店于2017年7月15日申请变更,且现主体是代理商、新主体是体系内公司,但店铺于2017年1月3日入驻天猫,入驻时间不满一年,则该店铺在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7月14日间的销售额,需达到360万及以上。
4、同一店铺一年内仅能变更一次。举例:若a旗舰店变更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则2018年7月14日前不得再次申请变更。
5、申请变更的店铺一般违规行为扣分小于24分,严重违规行为扣分小于12分,且不存在进行中的处罚或申诉。
6、申请变更的店铺不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在淘宝客、菜鸟、保险、供销平台等阿里关联平台产生的费用,以及天猫保证金、天猫软件服务费、天猫软件服务费年费、阿里金融贷款等。
7、申请变更的店铺在执行变更时,需要确保已完结天猫双11、双12、聚划算、淘抢购、众筹等活动。
8、申请变更后,新主体若在天猫开设多家店铺的,则店铺间经营的及/或商品不得重复。
9、新主体及店铺在天猫诚信经营,不存在非诚信经营记录。
(四)申请材料
申请主体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现主体和新主体的关系证明材料以及新主体符合的天猫入驻标准的经营等。
变更类型 类型
主体关系证明材料 新主体经营
现主体和新主体均为商体系内公司 (1)若现主体和新主体属于同一控股股东,请提供:
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或能够体现控股比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截图。
(2)若现主体和新主体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请提供:
由有证券法律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现主体和新主体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法律意见书。 新主体的经营需符合当前的入驻标准,各类目入驻细则点此查看。
现主体为代理商,新主体为商体系内公司 证明新主体是商体系内公司的:
(1)若新主体是商标人,请提供商标注册证明。
(2)若新主体是和商标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公司,请提供商标注册证明以及证明新主体与商标人存在控制关系的资料,如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能够体现控股比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截图、有证券法律业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能够判定控制关系成立的资料。
现主体为商体系内公司,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 /
现主体为代理商,新主体为经天猫备案公示的星级运营服务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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