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2019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微站建设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2019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微站建设施工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8-04-04d-2019-d-d02965)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 预估规模:25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2. 比选范围:主要施工内容为小微站利旧社会杆塔站、小微站利旧存量杆塔站、小微站楼面抱杆站、小微站挂墙站、小微站新建杆塔站施工总承包;小微站新建多功能杆塔站施工总承包杆塔12-15米(含)/ 9-12米(含)/ 6-9米(含)、小微站新建杆塔站施工总承包钢结构杆塔12-15米(含)/ 9-12米(含)/ 6-9米(含)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3. 集中比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 服务地点:包括石河子市辖区、下野地区域、莫索湾区域、沙湾区域。
5. 计划工期: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执行。
6.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7.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 合同有效期: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 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共选3名中选人,按实施区域共划分3个份额,应答人最多中1个份额,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份额划分 参考服务区域 预算金额(万元)
份额1 35.2% 石河子市东一路以西市区区域,以及沙湾区域 88
份额2 33.2% 石河子市北三路以北、东一路以东市区区域,以及莫索湾区域 83
份额3 31.6% 石河子市北三路以南、东一路以东市区区域,以及下野地区域 79
注:1.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及中选意向书的优先顺序依次确定中选份额的中选候选人。2.在合同签订前,如某一份额的中选人放弃中选权利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份额分配调整原则:按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是否愿意承接该份额为中选人(若承接须同时放弃原中选份额)。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在本项目应答时须提交一个折扣n(n≤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资格条件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有经营范围许可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单位,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截图。
2.3应答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4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以来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或采购订单签署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框架协议复印件及发票等材料,包括合同/框架协议首页、金额页、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如合同为框架协议,以框架下所属采购订单及发票累计计算框架协议金额,须提供清晰的与上述合同/订单相对应的发票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2.7信誉要求: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10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的行为,若中选则取消中选资格。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20日下午16时00分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2时00分〕,
注:办理电子钥匙。
联系人:陈 波
手 机:188 0125 5508
邮 箱:zbgs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