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成本的确定-特殊规定

  存货成本的确定  特殊规定:
  (1)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
  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会计处理:
①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②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
  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
  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③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
  也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2)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计入存货成本。
  (3)仓储费的会计处理:
  存货采购入库后发生的仓储费用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      应计入存货成本
  (4)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易混点提示】
  1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教育费附加等  √
  2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原材料的净损失  ×
  【计入营业外支出】
  3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  √
  【正常产品设计费计入当期损益】
  4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5存货入库后发生的存储费用
  (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阶段所必需的存储费用)  ×
  【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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