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新规与条件限制?


自从2018年开始,国家对于典当行的监管愈加严格,以致于到2020年,众多地区关闭了典当行新设的业务,仅开启股权变更内容与典当行续期。当然也有部分城市依然可以办理典当经营许可证。例如海南,在6月就发布了设立四类业态的受理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的公告,表明海南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开启;再加上海南由自贸区升级为自由贸易港,无数惠企政策吸引全国各地企业家前往海南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海南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新规以及相关办理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海南典当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限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典当行”字样;


3、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的货币资本;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为1000万元人民币;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5、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6、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