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预算管理方向高级会计师评职称出书必须第1主编吗

广东省会计师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条件整理

一、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2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大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2篇以上。





二、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2部(第一作者)。


(二)出版著作3部(直接参加编写的主编、主审者)。


(三)出版专著1部(第一作者)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出版著作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