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分阶段推港珠澳大桥大湾区配额计划 有何亮点?


第一类香港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出内地车牌申请


一、投资类


(一)申请条件


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在广东省投资兴办实业,所投资的企业近三年(含申办年度)在广东省的纳税总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粤港两地牌。


(二)相关说明


1。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2副两地牌;累计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3副两地牌。


2。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公司称为“商号”,投资兴办的公司称为“内承单位”。


3。同一内承单位由多个商号投资的,根据投资比例计算每个商号的纳税额。


4。同一商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允许以不同内承单位名义申办粤港两地车牌,但每次申办只能计算一个内承单位的纳税额,且申办的两地车牌数都将计入该商户所占名额。如,X商号办理第1副车牌选取A企业作为内承单位,则A企业的纳税额应当达到10万元以上;X商号办理第2副车牌可以选取B企业作为内承单位,但B企业的纳税额必须大于50万元。X商号如需申办更多两地车牌,参照第1点要求依次计算所需纳税额。


5。按此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