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业绩成果、论文、出书条件整理
一、高级工程师
(一)业绩成果条件
任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技专项奖1项以上;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科技专项奖、市级科学技术奖、大型企业科技奖2项以上,或获得市级科技专项奖3项以上;
3、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专利须在有效期内),并已转化实施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获得省级及以上各专业协会颁发的各类咨询成果奖2项以上;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工程设计或施工项目获市级优秀设计奖1项或优秀工程称号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优秀设计奖1项或优秀工程称号2项);
6、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承担的项目,达到行业优良标准,受到有关单位(部门)验收或表彰及奖励;
7、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对提高产品质量,减少损失,降低消耗,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