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陕西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解读


2020年度陕西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审管理,落实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现就陕西省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除卫生健康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专业)定向评价高工(含正高)、中级、初级职称。符合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四)初定(授予)高工、中级、初级。符合人社发〔2015〕号文件中规定的初定(授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五)特殊人才认定。符合陕西人社文件中规定“参加‘助力脱贫’驻村工作、驻村干部、边远山区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