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到淄博物流公司

惠州到淄博物流公司,十年前《邮政法》破旧立新1986
年,我国传统的邮政业有了第一部有法可依的《邮政法》。它以保障邮政普遍服务为宗旨,保护政企合一的国有邮政企业独家经营全部邮政业务的权益,适应了计划经济时期邮政业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进了快递物流界,1979
年经外经贸部门和海关部门批准,我国引进了国际快递服务业务,开始有外资快递企业与指定的非邮政国有企业合作经营国际快递与物流服务业务,邮政部门也引进了
ems,一些国有物流企业也开始经营快递业务,解决了当时众多外向型企业、三资企业急需国际快递物流服务的燃眉之急,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当时邮政服务时效慢、服务差、
选择少的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邮政法》的立法工作提上来日程。尽管当时非邮政的快递业务规模小,对传统邮政业的一统天下影响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1.0
版的该法草案时还是考虑到改革开放后的变化,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决定在信件邮政专营的规定上,要为其他情况在法律上预留出生
存空间,即增加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和非邮政企业可以通过“邮政委托”的方式经营邮政业务的条款。从实践上看,这个预留出的法律“口子”,既有利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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