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化工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19-01-18 |联系人:徐经理/15600047262
资金来源: 其他
江西化工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fczb(2019)05号
一、招标条件:
江西化工机械厂棚户区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丰发改行政字【2018】 41 号批准立项建设,现针对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西化工机械厂。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江西化工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招标单位:江西化工机械厂
3、建设地点:丰城市滨江东路以南,江西机械化工厂内。
4、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亩,容积率1.5,本工程建筑面积约4.17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其中地上面积约3.335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0.835万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5、本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1.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6、招标内容: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招标包括下列内容;
6.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岩土工程地质勘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范围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人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幕墙、园林、总平面及室外管网;达到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技术要求;
6.2施工工作内容:
a、完成本项目建设全部施工,电梯采购,场地三通一平等相关作业;
b、招标人配合承包方由承包方金。
c、负责完成工程结算编制、申报及取得批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财审、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d、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e、负责完成房屋及附属工程施工图要求的全部内容(含消防、电梯采购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f、配合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9、计划工期: 18个月
10、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投标单位需满足以下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由联合体牵头施工方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7.1、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施工单位负责人担任)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资格,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身份证及政府职能部门(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材料;
7.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类)资格,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任职员工,提供身份证及政府职能部门(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材料;
7.3、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政府职能部门(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材料;
7.4、勘察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政府职能部门(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材料;
7.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材料员、质量员、标准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上岗证书,并提供政府职能部门(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材料;
7.6、本项目严禁挂靠单位投标,如发现有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相关部门纳入不守诚信人黑名单记录。
8、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不少于1项(含)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类工程的施工业绩;
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 (或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以及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加盖图审章)、施工许可证四项中任意两项,时间以竣工备案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打入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企业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账。
9.2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9.3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为投标单位本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银~行保函原件。
9.4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10、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应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表且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及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如果是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
11、所提供的材料无伪造的承诺书。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三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3、其他要求:
13.1相关人员的社保须由投标单位或其所属联合体单位直接缴纳;
13.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13.3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在江西省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其参与江西省内任何地区的建筑工程投标的行政处罚且该限制期限未到期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3.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建造师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失信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黑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的除外),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3.5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或相关关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材料提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4日每天(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投标申请人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施工单位新版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设计单位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施工负责人证书、设计负责人证书、勘察负责人证书原件,并递交一套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 21日14时30分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500128439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