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办公楼的消防设计依据有哪些?


2.0.7综合楼multiple–usebuilding


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0.4综合楼multiple-usebuilding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5商务写字楼businessofficebudilding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8.5.1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楼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7.1.1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7.1.1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高层建筑的定义:


1.0.3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