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漂:如何看待家庭暴力

其实家庭暴力在中国可能80%的家庭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家庭暴力。
1、施暴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受害者一般是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这些受害者(大多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所以,长期对暴力行为采取哭泣、忍让或沉默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气焰更为嚣张;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
我的看法是,对方在这种情况下至少不能屈服,可以不离婚,但需要分居,让这个男人尝到后果,一方面自保,一方面可以保护孩子。很多时候,女人平均比较重视言语沟通,像婚姻暴力的情况,丈夫打太太,他们一起来我的诊所,但是丈夫没有想要学习,最后太太就会离开他,他却因此变成了最好的学生。其实很多家庭暴力都是有继承性的,下一代都回去模仿。
所以家庭暴力更能更多的需要法律去全面的保护,或许尅去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新西兰国会通过《家庭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