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化妆品食品FDA认证要求

凡在美国销售的化妆品,无论是本地制造还是外国进口,都必须遵守《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公平包装和标签法》以及这些法律的管理委员会所颁布的条例,需要进行化妆品FDA注册。

《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把化妆品定义为专门用于人体以达到清洁、美化、增强吸引力或者改变人体外表之目的而不影响人体结构或功能的物品。属于此定义的产品有护肤霜、洗液、香水、唇膏、指甲油、眼霜和面霜、香波、永久卷发剂、染发剂、牙膏、除臭剂和用作化妆品产品一部分的任何成分。肥皂主要由脂肪酸的碱盐组成,而且标签上只需对人体的清洗力做声明,所以法案认为肥皂不是化妆品。

美国化妆品FDA注册类目

01.BabyProducts婴儿产品

02.BathPreparations洗浴用品

03.EyeMakeupPreparations眼部化妆品

04.FragrancePreparations芳香用品FragrancePreparations

05.HairPreparations(non-coloring)头发用品(不含染发剂)

07.MakeupPreparations(noteye)脸部化妆用品(不含眼部用品)

08.ManicuringPreparations指甲化妆品

09.OralHygieneProducts口腔类化妆品

10.PersonalCleanliness个人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