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从茂名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怎么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4、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整个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就完成了。
养老保险省内转移
一、参保人员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参保后,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凭证》,并确认本人参保信息。
二、参保人员在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其本人或新用人单位持《参保凭证》、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供参保人或其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