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资局擅自改变办公用房做单身公寓


绍兴天马大厦6至8三层,原是柯桥区环保局的办公大楼,后区环保局搬迁柯桥大楼由市国资局接收,天马大厦产权因与天马印染厂共有,北首一半归天马印染厂所有,南首一半自环保局搬出后由市国资局所接收,原先国资局接收后仍作办公用房出租给个体开公司,但从今年起不知什么原因市国资局突然把天马大厦南首六到八层办公用房改变成了单身公寓60套住房,我们暂宜不说市国家局是怎么考虑的,这其中擅自改变住房用房性质符不符合国家住建部的文件,由于天马大厦建在绿洲小区内,绿洲又是个老小区,当初建造时更本没有考虑办公用房以后会改变单身公寓,老小区建造早,设施不够完整通道与空间都不畅,随着小区车辆增多小区又是个大桥下开放小区平时还有一部分外来车辆停放,现在突然小区再增加60套单身公寓车辆大增,再加上乱停车给小区内住房正常出行带来严重困难,卫生乱七八糟,治安消防带来严重隐患。望相关部门想人民所想,多为人民考虑,不作为,乱作为,在现今的社会迟早要报应的。

好主意,开了一个好头,我认为公务机关很多空房,可以改造为养老院等社会实用工具;
比如检察院,没几个人,可能租合当的办公场所,整栋房子可以改造为实业!

谢谢指点!

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归guanye所有。。

市政府区政府,都要让出一半给百姓,他们太奢侈

2016.6.国务院出台租赁住房新政。鼓励商办楼改建为租赁住宅出租。

那要合理合法,要有验收部门公示,符合消防卫生,治安验收公示,不影响其实住户的安全,卫生,治安。

商改住本来就是国家鼓励的行为,可以增加租赁房的供给,压抑高涨的租金,没什么不对的,估计是你有什么直接的利益冲突吧。

这不算改变住房形状吧,大厦建造前都是40年产权,单身公寓也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