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女大学生找嘉兴老总讨工钱 老总怪她们没有把客户拉过来 这到底是什...


有几个学生,说他们在一家代理公司里推销贷款,结果干了一个月,连1800元的底薪都不给,老板东扣西扣,只肯给800块,这让她们很生气。
这底薪难道也没有底线吗?
五个女大学生在这家贷款中介公司做了大概一个月,结果在结算工资上起了纠纷,老板要扣工资,她们不能接受。
这几个学生来这里打暑假工,是朋友介绍的。
工作看起来比较轻松,在办公室打打电话,推销某银行的贷款,问人家要不要贷款,把人家约过来,就可以了。接下去由业务员谈,贷款谈成,也算打电话人的业绩。
@大学生 小钱: 来的那天,我们就问,如果没有客户的话,会不会扣工资,他说不会。然后到中间的时候,又让我们乱七八糟地去招人,如果不招到人,扣工资,是压着工资,不是说不给工资。
@某商务咨询公司 张总:约定是底薪1800元,然后每个月一个人任务是十万元,如果完成十万元贷款,我们就按一千八发,提成也有的,提成的话,差不多是五百块钱。(同学说,没有完成任务,也可以拿到一千八?)她们刚开始两个星期做得很认真,后来两个星期都不好好工作了,接下来我本来要开掉两个,后来她们集体走掉了,我工资肯定要扣她们的。不是说不给她们发工资,肯定不是按一千八给她们发。
五个大学生,四个做了一个月,小姚做了半个多月。除了小姚拉到一笔五万的贷款,其他四个一单都没做成。老板认为,业绩没完成应该扣工资,不过大学生认为,业绩是跟提成挂钩,跟1800元的底薪没关系,所以没完成业绩,也不能扣到底薪上。
由于双方都没签协议,所以对底薪加提成的理解存在偏差。那么当初为什么不签个协议呢?
双方说都是朋友介绍的所以就没有签合同。
老板要扣钱,学生不答应。双方就僵持在那里。
学生认为,如果一千八不给,最起码一千五总要给的,因为这是前几天老板亲口说的。
最后双方讨价还价,张老板付给做了一个月的大学生每人一千四,小姚是一千二。原本开开心心去打工,最后还是不欢而散。
那么说好底薪一千八,到结算的时候,老板又扣来扣去,这个做法是不是合理呢?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副支队长 韩晓华:我们一般来说作为底薪的话,劳动者只要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的话,那你就应该要发放底薪。不能说我现在比如说你上班迟到了,或者工作量没完成,我现在扣你这个底薪。这个情况你事先都要告知劳动者,让他知道,这个还是要有证据来证明的,不能随随便便说扣钱,扣你底薪,这个是不允许的。
暑假打工的学生不少,在找打工单位的时候,也要选择一下,要找正规的、有信用的企业,然后了解一下相关资料,包括工商登记,也可以实地去看一下,再做决定。一旦确定之后,一定要跟父母说一声,自己到哪里去打工。去应聘的时候,如果对方要收押金,不要答应。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副支队长 韩晓华:比如说这个单位要收取你的押金,包括要扣押你的一些身份证件,包括学历证明,这些都是不允许的,法律上是属于违法的。那作为我们学生来说,也是可以当场拒绝,这些单位我们也不必要去。
为了避免出现纠纷,在工作前签个协议也是很有必要的。
@嘉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副支队长 韩晓华:这个协议书当初我们觉得可以约定一下你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包括劳务费怎么来结算,这些我觉得是非常有必要的。
学生打暑假工,跟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部门可以处理,劳务关系属于民事上的,有纠纷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要通过司法所或者法院来处理。不管是什么关系,总之签协议很有必要,具体内容可以叫父母或者律师把把关。
小新有话说
关于底薪,我再强调一下,底薪是有底线的,不能随便扣。不能前面说的好,后面结工资的时候就这扣那扣,如果要扣,要有一个制度规定,要事先明示,哪些情况是要扣钱的,而且这个制度必须是书面形式的,经过程序产生的,而且事先也要告知劳动者,不然是不能扣的。
公司老板要扣底薪,必须要拿出这个书面的制度来,不能说我是老板,我就有最终解释权。另外,我们看到这家推销贷款的中介公司里,有不少个人信息,上面有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这些资料是哪里弄来的,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去查一查。
新闻来源:嘉兴小新

学生做暑期工什么的还是要多长一个心眼
小新最后一问问得好,有关部门是否去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