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否能享受低保待遇?
湖南省人民政府、省信访局、省民政厅:我是湖南省洪江市大崇乡和平村村民,我叫汤小华,现年44岁,我无儿无女无房无车。肢体3级残疾,这次低保清理整顿我村里将我取消。让我无可奈何,问村长什么原因取消。村长讲:你还年轻还能够自己做事。我是属于肢体三级残级,按国家标准分为十个等级,二级至四级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有胃病在身。做点临时工补贴家用。漆下无儿无女,又不能做什么重事。早不保夕。请上级领导将我纳入低保对象给予我最低的生活保障为感!
申请人:汤小华
2017.6.12
洪江市委网信办: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洪江市大崇乡政府调查办复。
洪江市委网信办
2017年6月13日
2017-06-13 11:43:06
洪江市委网信办: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乡民政办对和平村村民汤小华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核实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汤小华家庭基本情况
汤小华,男,44岁,洪江市大崇乡和平村高木冲组村民,左手臂肌肉萎缩无力,被鉴定为肢体三级残,2013年1月与铁山乡村民杨黄英到民政局登记结婚,杨黄英与前夫育有1个儿子,儿子易斌33岁,易斌之子易星宇8岁,四人目前在一起共同生活。杨黄英与汤小华结婚前在洪江市安江镇白虎垴购买了一套住房,3室2厅,面积约100平米,该房屋还未在房管部门登记产权,妻子杨黄英儿子易斌名下有台海马牌小轿车。且汤小华本人长期在安江镇打零工,给别人看守材料,月收入1千多元,有经济来源。
二、处理建议
根据《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湘政办电【2017】45号)和《洪江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大崇乡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对全乡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因汤小华一家年收入明显高于低保评议线,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妻子杨黄英生活条件较好,有住房,在今年5月的大崇乡和平村低保评议会中未被通过。鉴于汤小华没有达到享受低保的条件,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及驻村干部已经跟本人沟通,并做好了相关解释工作。
大崇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
2017-06-21 09: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