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琼山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换领居民身份证,望保留原身份证使用到换领时退回。办证人员却按照丢失补领办理并收费40元。难道我办理换领不是收费20元吗?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换领居民身份证暂不退回旧身份证按照丢失补领40元收费的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转琼山公安分局认真调查处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陈先生的身份证即将到期,属于换领的情况,只收取20元的工本费,并等到领取新证时才将其旧证收回。琼山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告知陈先生到期要将其旧证收回,如果不收回旧证将按照丢失补证收取40元的工本费,可能造成误会认为收其40元的费用。对此,办证中心民警已去电与陈先生联系,取得了陈先生的理解。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办证费用管理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琼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5-08-27 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