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依法拆除吴相兰、吴汝明户违法厂房建筑的报告

关于强烈要求依法拆除吴相兰、吴汝明户违法厂房建筑的报告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们是台州市仙居县白塔镇厚仁上街村村民,现就我村村民吴爱莲、吴汝明户在我村土地上私建厂房而没能依法拆除而进行举报。吴爱连、吴汝明户的建筑物经仙居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24日已查清属于违章建筑(附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信访答复意见一份)。而仙居国土局也多次告知我们也已上报上级等待处理,而我们因而等几个月后,还是查无音讯。故而把报告书跟违章认定书投诉到了市“三改一拆”办公室。满怀希冀的等候结果,可没想到是等候我们的还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因而我们又多次的去县土管局投诉,索求处理意见书,而土管局每次都以领导在商量中,回拒我们。直至今日,时间已过去了2年多了,我请问一下,领导们对已属确确实实违建的建筑物,你们就这么难做出处理决策吗?难道不是坚决执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三点主要任务(一)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把三改一拆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破解农村违法用地难结合起来,与清理处置历史遗留违法用地结合起来、结合“三改一拆”行动,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一批典型土地违法案件,集中整治违法用地。现在浙江省三改一拆办公室又下达了关于全省集中开展连片违法搭建厂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以铁的决心和力度,从快从严、应拆尽拆、全面清理,坚决拆除“四无”的违法建筑。而吴爱连、吴汝明户是名副其实的“四无”违法建筑。故而我们恳请上级有关领导能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切实实做到应拆尽拆。现我们把这情况反映到市局领导这里,希望领导能充分体谅民情民意,为维护和谐社会提供保障,以坚决拆除各种违法建筑物为盼。此致 敬礼 报告人:吴贤红332624196204142115吴荣才332624196801222113电话:136565550462017年9月13日
你好,你于9月15日向网上反映,要求解决依法拆除厚仁上街村村民崔爱连、吴汝明户在该村土地上私建厂房问题的信访事项,本单位于9月15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你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为创办仙居县厚仁塑化工艺制品厂,崔爱连同吴汝明商定租用所在地厚仁上街村集体土地2.7亩,座落在村庄前公路边路北,租期为20年。租用价格3000元每亩。1985年4月27日,仙居县农业局以临时用地的形式批准其在该处建造厂房。后因合伙人意见不合,于当年两人分割土地各自使用。1992年3月4日,原仙居县土地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崔爱连厂房用地问题的处理决定》、《关于吴汝明厂房用地问题的处理决定》,要求上缴土地抛荒费并责令补办审批手续。但至今崔爱连及吴汝明没有办理完毕土地、建房等相关审批手续。综上,我局认为:吴汝明、崔爱连户的建筑至今没有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属违章建筑。白塔国土分局已再次书面报告白塔镇人民政府,建议依法处置。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仙居县人民政府或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联系人:郑国瑜,联系电话:13968535368。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2017/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