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报亭占道经营,该不该管?

家有家规,路有路距。从交通安全的出发,城市人行道是专为行人规避机动车流而开设的路道。
按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保证道路畅通,人行道上不能有任何妨碍行人通过的设置,更在不能在人行道上从事经营性活动。其他城市严重遵守此规定,唯有海口市,随处可见随意设立的书报亭。这些书报亭又非名副其实的书报亭,除了出售书报外,还出售各种饮料、小食品等,购买的顾客一多,势必影响行人行走。如龙昆南路南大桥白坡里段,既是海口的黄金地段,又是较狭窄的路段。恰恰就在这个地段,还设有公共汽车候车站。又恰恰是这样的狭窄的路段,还在人行道上设立一座书报亭,所造成的人行道的拥挤不堪,可想而知。我每天从此经过拥堵不堪,险象环生。严重威胁路人生命安全。
网上搜索《海口南大桥报亭占道》,发现《人民网海南视窗》2009年11月3日已经报道过该报亭占道导致拥堵,时隔3年该报亭仍然屹立不动。政府花这么多人力物力拓宽马路,这个报亭毒瘤就这么难处理吗?龙昆南整段路都已经没有书报亭了,却拔不去白坡里公交站旁的这个“钉子户”吗?
为维护道路管理法律的尊严,为行人的安全出发,强烈呼吁有关管理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清理违章占道经营的书报亭。
报刊亭是满足城市居民信息、文化需求的经营性服务站;是报刊零售的重要渠道之一;是城市公共事业设施和城市基础文化服务设施之一。
感谢网友对我市城市管理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委领导十分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据调查该报刊亭是在《海口市中心城区报刊亭临时布置方案》规划布点内设置。
二、根据2010年出台了《海口市市区报刊亭设置及容貌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报刊亭要按照工商核定的项目开展经营服务,不得擅自改变、扩大经营服务项目和范围。我委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其报刊亭在工商核定的经营项目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没有发现其违反规定经营现象。
再次感谢网友对我市城市市容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2012-11-06 09: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