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潮府办〔2016〕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潮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
附件名称:
潮府办〔2016〕50号: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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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潮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目录
一、安全生产基础与形势
(一)安全生产基础
(二)安全生产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二)提升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
(四)强化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五)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
(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七)着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三)强化公众监督与舆论监督
(四)强化规划实施与绩效评估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广东落实“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推进“一中心三片区”建设、实现凤凰腾飞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对于实现安全发展意义重大。本规划根据《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是“十三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安全生产基础与形势
(一)安全生产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奠定了坚实基础。
1.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五”时期,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潮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职责》、《潮州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全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市、县(区)全部落实由政府主要领导任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党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目标指标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完善执法监察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委托乡镇执法工作,全市52个镇(街道)全面设置安监所,并完成委托执法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建设,推动行业自律发展。
1. 安全生产基础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指导企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等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一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得以治理。
2. 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得到整合,应急演练工作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应急平台体系基本形成,逐步建立了市、县(区)两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成立完善了市级非煤矿山、化工和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及其他、建筑消防、交通运输、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家组,打造安全生产工作智能库,推进安全生产决策和监督管理科学化。
3. 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二五”期间,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每年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之内,并基本实现逐年下降趋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和减少。2015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11.6%,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日益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是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企业发展在先、安全规范在后的客观原因,各行业和领域安全事故隐患仍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问题突出,事故多发。职业健康监管任务日益繁重,随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的落实,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病危害病例逐渐暴露。另一方面全市中小企业量大,涉及行业广,职业病危害种类多,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二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监管工作亟待强化。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抓好贯彻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基本安全无法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仍比较突出,事故隐患屡查不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部分地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不能有效落实到位。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刻不容缓。三是民众安全需求日益增长,安全保障能力亟需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政策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安全发展,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的矛盾凸显。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安全生产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理论、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凝聚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行动方向。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正释放新的动力、激发新的活力,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紧迫,实施“中国制造 2025”、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等一系列新举措,对加快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的改造升级,提升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提供了新机遇。三是广东省综合实力强,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地,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入推进,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破除安全生产工作瓶颈提供了有利条件。四是我市安全生产环境正不断改善,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安全意愿日益增强,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浓厚氛围。
综合预期,“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交织,任重道远,既要扎实抓好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固本强基,突破瓶颈;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主动适应,把握机遇。在“十二五”期间事故总量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事故总量仍将保持下降态势,但下降幅度收窄,较大以上事故可能波动反复,部分行业领域和局部地区事故会有所反弹,生产安全事故预计呈现诱因多样化、类型复杂化、影响扩大化的特征。安全生产工作进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安全健康强市的新阶段。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创新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严格监管执法,落实责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树立“大党建促大安全,大安全促大发展”,为我市实现“一中心三片区”发展蓝图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按照我市推进“一中心三片区”建设、实现凤凰腾飞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强化科技支撑、监管执法与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安全宣教培训,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统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发展。
——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强安,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应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养,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能力。
——突出预防,强化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强化法规标准、风险预控、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注重抓重点、补短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规划目标
到 2020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与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等主要指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专栏: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降幅(与 2015年比)
2018年
2020年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6%
10%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6%
10%
3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9.3%
30%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1.8%
19%
5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3.6%
6%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晰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格化建设范围,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诫勉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指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员工培训合格上岗制度,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推动企业加强基层班组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指导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监控工作,建立实施安全风险辨识和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依法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对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推行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转移或下放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工作。明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权责,明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关系,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监察责任和边界范围。推动并规范安全生产在线审批监管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
4.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性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与管理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建立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的沟通工作机制,指导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服务。适时将适合市场运作的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推动行业自律发展。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自我安全发展内在动力,推动建立市场主导型行业安全管理模式和企业安全风险管理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安全生产市场环境,推行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
(二)提升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1. 统筹城市安全保障建设。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加强规划编制中对规划区域的安全风险研究,强化危险性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完善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同步建设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的公共安全设施。统筹规划区域水、电、气、照明、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网信息共享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推动科学设置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涵洞、桥梁、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重点建筑(设施)的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
2. 推动基层安全基础建设。坚持将安全发展作为村镇建设发展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村镇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居民家庭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推动城镇安全社区、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新农村安全社区建设。
3.推动区域安全风险防控预警建设。推动建立区域性安全风险点的大数据平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风险预防预警体系。开展城市运行安全、安全生产领域、消防安全三个重点方面的排查整治,强化城市、高危产业聚集区、易发多发事故行业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季节性动向性的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区域内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监管。
(三)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
道路交通: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资金投入、保障措施和支撑体系建设。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管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严格客运线路审批中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完善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的驾驶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生产评估,评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生产达标等级。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提高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建立重点规划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推行道路建设的交通安全审计制度。制定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综合治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审核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
消防(火灾):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完善火灾风险评价预警机制,划分不同风险等级。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老城区和城中村、“三小”场所、石油化工等领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项治理以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推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开展评估验收工作。鼓励和推广在居民家庭、“三小”场所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技防设施。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加强消防站建设,在所有街道、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完成超期服役且性能不达标消防车的更新换代,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建设。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构建“智慧消防”安全物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开展消防普及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危险化学品: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准入,强化源头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信息共享和监管联动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推动建立跨区域监管机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强力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停、关、转”工作。开展城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道和大型石油储罐区、沿海沿江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码头的综合治理。加快先进适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配置和改造,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援助和服务,发挥专家队伍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中的作用。
烟花爆竹:健全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机制。优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规划布局,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准入,推进烟花爆竹仓库改造提升,全面推行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非煤矿山: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露天矿山、尾矿库等专项整治,对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继续推进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推广非煤矿山开采先进工艺技术,积极推进采掘运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改造建设。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
建筑施工:逐步构建以工程参建主体各负其责为核心,以政府执法管理、行业技术管理、社会评价管理为监管手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开展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活动,推行安全行为标准化和安全防护控制标准化。加强自建、私建、扩建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施工安全监管。突出桥梁、隧道、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建筑事故。强化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民用爆炸物品:建立完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三级监管体系。实行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民爆企业隐患整改约谈制度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黑名单制度。规范民用爆炸物品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减少危险品在线数量。以信息化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预警系统和记录设备。
特种设备: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监察职能,加强特种设备及其从业单位的日常巡查,对重大隐患做到无缺漏台账登记和整改闭环控制;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推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建设。
职业卫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一体化”监管。实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推进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推行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作业岗位告知卡,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推动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监督员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整治,加强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的危害预防和控制。大力发展和应用职业病危害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和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市、县(区)、镇(街道)职业卫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工贸行业: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构人员、培训教育、安全投入、职业病危害等隐患排查治理,提高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深化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液氨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进工贸行业企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电力: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发电企业的主设备和危险源管理。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建立电力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铁路交通: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重点提升铁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铁路施工安全管理。
水上交通:完善水上安全防控体系,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安全综合治理行动。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加大渡口渡船资金投入,全面推动渡口渡船升级改造。加强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建立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机制,科学辨识、评估与跟踪处理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源,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防控能力。
农业机械: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开展农机安全整治,积极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加强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渔业船舶:完善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加强对渔港内航标、渔港监控、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推进重点渔港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渔港动态实时监控。推进渔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加大岸台维护力度,加强渔船通信终端设备配备。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筏(浮)等集体救生设备应配尽配。继续深化“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开展以防风、防雾、防碰撞、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
(四)强化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1. 推进基层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完善镇(街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镇(街道)以及市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专职安全员队伍。明确镇(街道)安全员队伍执法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镇(街道)安全员队伍的一线作用。加强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体系。探索村(居)安全生产自治组织建设。
2. 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专业能力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实施安全执法监察人员培训工程,强化实操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质量。
3.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
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现场监管执法、取证听证、通信联络、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的配套系统及执法终端设备配置。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机动性执法能力,建立信息化共享共用支撑平台。
(五)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
1. 推进安全支撑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要求,推进建设安全技术中心、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检测检验和职业危害等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加强高层次职业安全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优化安全生产专业和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安全生产领军人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构建完善安全生产智库。
2.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公共服务和政务处理,实现安全监管业务网络化信息化。优化提升安监系统门户网站。推进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大数据平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管执法的信息数据统计分析,逐步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其他市场主体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开发利用和信息价值再造工程。
3.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提高员工安全科技素养。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施技术改造,优化生产作业流程,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推动高危工作场所采用智能机器人代替人工劳作,加强自动化监控技术装备建设,推进无人化、智能化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 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等基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大中型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和应急救援队间的应急协作。
2.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上搜救等行业(领域)区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级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
3. 提升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水平。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衔接机制。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做好不同层级应急预案衔接,突出强调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和实战演练,创新应急演练模式,提升演练实效。开展应急预案审查、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各地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等信息共享与对接,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七)着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安全知识进课堂。加强公共媒体的报道和公益宣传,推进安全知识的全民普及教育。强化企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公益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完善培训考核体系。培育符合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师资雄厚、硬件完善、行为规范的安全培训市场,引导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推进网络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及培训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动考试点网络、考务队伍、考试题库、考务制度、信息管理和政策执行到位,实现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教考分离、考试标准统一、资格证书统一、认证使用统一。
3.强化正确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成果、突出成就、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弘扬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及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
4.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科普书籍、影视(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文化教育产品的生产、宣传和推广。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品牌活动。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常识技能宣传教育,弘扬安全文化。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市、县(区)、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和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市、县(区)、镇(街道)及各产业园区基层工作条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全力推进市、县(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专业技术装备配置,推进现场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功能,健全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依托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骨干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救护队;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具体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制定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制度;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和投资工作计划,将安全发展知识教学课程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加大各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建立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有效投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设施和装备等安全投入。加强工伤预防,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积极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加强对社会和金融资本的引导,构建政府、企业及社会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
(三)强化公众监督与舆论监督
健全安全公益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引导媒体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力度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力度,推动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有功奖励制度。
(四)强化规划实施与绩效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统筹协调推进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和监测,及时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实施本规划考核评估,在2018年底和 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