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天岗湖乡阳光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天岗湖乡阳光新苑小区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浩宇 13717887044
招标编码:cbl_20190215_634563226471020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招标条件、
天岗湖乡阳光新苑小区建设工程已由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投资发【2018】227号、洪发改投资发【2019】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天岗湖乡王集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泗洪县天岗湖乡
2.1.2建设规模:新建住宅楼33栋,建筑面积34723.82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1幢,建筑面积4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134.22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24701平方米,道路6300平方米,健身活动场地500平方米,给水管网1768米,雨水管网2000米,污水管网1785米,路灯68盏,电力电缆1786米,通讯管线1786米,以及监控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设计、采购与施工计划总投资估算7827.02万元。
2.1.4要求工期:109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如有)、施工及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新建、配套附属完善、货物或设备采购工程等。
2.3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施工期间不低于两次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经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具体如下。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设计资质:具备工程综合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范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范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
3.2.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本次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且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为招标工程的,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否则业绩材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5其他条件:
3.5.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是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5.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总人数不得超过两名。
3.5.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5.5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范罪行为记录: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企业法人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5.6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一个月的企业账户(含所有账户)日均存款余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银行流水原件(注:日均存款余额指每日存款余额累加/天数)。
3.5.7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5.8企业(或联合体施工方)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可以听取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3.5.9企业(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评估分值不低于7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办理时间为5-7个工作日。
3.5.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方法及费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9年2月19日下午17时30分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5元),售后不退。
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7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报名前请与负责人联系,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浩宇 电话:13717887044
邮箱:tou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