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已经和拆迁公司签订好了拆迁协议,拆迁户积极配合,房屋也已经被拆迁,现2016年8月拆迁公司说审计出问题,得退还算错的差额,谁来承担这个错误,签订的拆迁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了么,
拆迁公司直接把过渡费扣下来,是否需要行政诉讼?
拆迁公司是否有权扣拆迁户的过渡费?
为什么在拆房子前不能把问题算清楚,现在拆完了,说弄错了,是否应该拆迁公司来承担这个责任?
拆迁公司是哪个行政部门负责监督?作为普通大众群众,完全没有能力去抗衡。
希望相关部门帮忙处理。目前被扣下总计3万余元。
您好,因您没具体提高涉及哪个地块的拆迁项目,我们无法为您批转相关部门,建议您填写详细的事件发生地点,谢谢!(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于 2016-8-19 16: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