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陈垂益,受害人王妹,是我合法夫妻,因受重伤躺医院无法亲自投诉,所以委托我办理。
因隔壁家违规建房,造成我家房屋墙体出现裂痕,严重危害我们安全居住,所以向镇政府投诉,一直未果,事情托了有差不多一年,在2013年4月11日,大坡派出所来处理事情,陈干警无言无辜用对折的工作夹用力击打我老婆右胸口,当时就呼吸困难,脸色苍白,几乎晕迷,这时陈干警害怕,用大坡派出所的工作警车把我老婆送往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琼山医院),到达时间大概是下午2点左右,医院说情况比较严重,必须住院治疗,因人命要紧,我们就住院,在住院外科407房1号病床,今天已经是2013年4月26日了,住院已经过去两个星期,因陈干警等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处理医院费用事情,扬长而去,把受害人拉到医院后,再也不处理,不出现,不作为,造成受害人王妹一直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现在还在第三人民医院等待治疗;我们老百姓真的无处寻求帮助,希望市公安局能督查督办此事,给受害人个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4月26日通过网络问政系统反映“琼山区大坡镇陈干警出手击打老百姓”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事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批示交由琼山分局办理。经琼山分局调查,主要有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由于您爱人不满意您与邻居草拟的协议,与处理您和邻居纠纷的大坡派出所陈副所长争抢夹有协议的文件夹。在争抢的过程,未有证据表明大坡所陈副所长用文件夹击打了您的爱人;
二是经镇政府和派出所出面将您爱人带到琼山医院检查,但并未发现您爱人身体上有明显的伤痕,但在你们的要求下,镇政府为稳定您爱人的情绪,支付交了各项检查费用及500元押金,暂时安排您爱人住院观察;
三是我局琼山分局纪检室民警向您及大坡镇政府相关人员了解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没有发现大坡派出所陈副所长打伤您的证据。
综上所述,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请您多体谅公安机关的工作。
【市委领导】 2013-04-26 11: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