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福州市三甲医院看病用农保报销时,莆田与其他地市的农保报销不一样,其他地市的重大疾病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而莆田市的要回当地,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请问哪些是有关部门?该如何申请?手续为何要如此复杂?这不是给病人及其家属增加负担吗?
您好!您反映关于农保市民得重大疾病市如何补偿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扩大莆田市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莆卫农[2013]350号)文件,莆田市新农合病人重大疾病治疗需要定点救治,同时需要进行大病申请,这两个需要同时满足才能按照重大疾病报销。省外救治的,无法申请《莆田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就诊申请单》,按市外住院40%报销。莆田市新农合病人在福建省级医疗机构救治可以直接报销,无需拿回来报销。对于重大疾病申请问题,程序如下:
1、对于符合救治条件的重大疾病患者,定点医院应在《莆田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就诊申请单》(或《莆田市新农合重大疾病转诊申请单》,在医院或者各县区新农合管理中心那里领取)上签署意见,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收治入院;
2、患者(或直系亲属或其监护人)应在确诊后原则上3-4日内携带定点医院的就诊《申请单》(或《转诊申请单》)、社保卡(如持合作医疗证,还应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代办人(直系亲属或其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手续,其中民政医疗救助对象应向参合地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审核批准;
3、参合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民政部门原则上应于申请当日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应于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在《莆田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就诊申请单》或《莆田市新农合重大疾病转诊申请单》盖章确认,并各留存一份备案。今后逐步采取网上审批。
4、患者取得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及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定点医疗机构应与患者签订《单病种定额》、《按床日付费>治疗协议(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除外),承诺按临床路径或诊疗常规诊疗。(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5-4-11 23: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