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洋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在本人房屋阳台上架了电线,现导致阳台裂开,但是供电所不管。故请有关部门帮忙解决。
苏明辉先生:
您好!您在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非法在私宅外加挂电线横拉杆导致房屋结构受损”的诉求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横担固定在墙上架设低压进户线路,是供电企业给城镇居民用户入户供电最常用的一种架设方式;电表安装位置及架设进户线所用墙担的固定点,是根据双方的意愿,现场口头协商后施工,并非是所谓的违章架线。至今为止,供电企业未制订出台相关详细的关于进户线墙担安装规定与标准。因此我司无法提供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您房屋墙担上进户线为绝缘导线BLV-35,线径仅为0.65厘米,档距为5米,无转角,未对房屋产生拉力(详见附件照片);您要求的房屋受损赔偿问题,经询咨专业鉴定机构,只能对房屋破损等级进行鉴定,但房屋破损原因存在多样性,自然老化、建筑质量、地基环境改变等等,都可能造成房屋受损,任何鉴定机构都无法出具房屋的受损与进户线横担是否关联的鉴定报告。故我司无法取得因进户线横担责任造成房屋受损的赔偿依据,无法满足您的赔偿要求,建议您走法律渠道解决该索赔问题。您在提交给我司的索赔报告及与我司工作人员谈话中要求的关于墙担每月租金为无理要求,因该墙担所架设进户线为您本户电表所需的进户线,您理当提供的进户线房屋固定点,为您自身受益所需。故不存在我司向您支付该墙担的租金。
(漳平市供电公司于 2014-11-28 17:54回复)
附件:17-54-46-双洋城外苏明辉现场照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