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在执法过程中不小心损害百姓财产望给予赔偿

2017年7月20日8点多一点,景宁城建综合执法在城北村新田小区进行垃圾清理,我对城建的这种行为表示感谢,同时也对该小区的住户乱扔垃圾表示批评,但是城建在执法过程中,聚集垃圾时,存在抬扔现象,过程中不小心砸到一辆白色轿车(之后没有任何的道歉和想要赔偿的想法,请问人民的车是就应该被砸是吗?),小区没有监控摄像所以可能没有任何的物证可以显示是他们所杂,但是在场所有人都是人证,包括你们执法的所有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希望收到投诉后你们可以进行道歉和该赔偿,不要说什么是在帮小区清理垃圾的时候弄的,该赔的就应该赔。最后对类似的执法部门情况,希望你们可以做到先通知,并且留一定的时间限度给百姓给人民自己清理,过后再有你们整理,因为我从你们的行为中也没有看出很想为人民服务,不要损害人民财产就不错了。希望能够尽早看到你们的 和回复。最后的最后我不希望回复里看到的是“情况我们已经了解,正在核实,核实后一定会给予相应的处理”,希望你们在核实完明确了整个道歉和赔偿之后再回复。政府辛苦了,希望尽快再辛苦一下吧
市民,您好!2017年7月20日我局开展新田网格整治行动,对新田小区所存在的乱堆乱放、乱搭建行为进行劝导及清理。首先,于2017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网格内发放了整治通知书在部分位置进行粘贴,与网格内的村主任也进行了沟通和告知,通知19日前由居民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代为清理。其次,整治过程中我局队员不小心将一辆白色轿车擦碰到一点,我们队员立即寻找车主,车主得知后对我们的工作也表示理解和支持,最终经过协商我局予以赔偿200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