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荔园路/红旗加油站旁边(三棵树广告牌底下)一个大树被人私自砍伐,现仅剩一主枝干,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前往核查处理,请核实处理。
诉求编号PT14112600098我局已收悉,市民所反映的问题。“荔城区/荔园路/红旗加油站旁边(三棵树广告牌底下)一个大树被人私自砍伐,现仅剩一主枝干”, 请转执法局处理,执法局处理后,我局养护单位进行恢复。
感谢您的建议以及您对园林事业的关心!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4-11-28 15:40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11月27日上午到现场调查。经查大树被被砍现场无人证明,举报人关先生(15060379720)也在现场,建议上报森林公安处理,举报人表示理解。(市执法局荔城分局于 2014-11-28 17:07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11月27日上午到现场调查。经查大树被被砍现场无人证明,举报人关先生(15060379720)也在现场,建议上报森林公安处理,举报人表示理解。(市执法局荔城分局于 2014-11-28 17:11回复)
附件:17-11-28-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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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1-35-3.jpg收到编号PT14112600098 的诉求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就诉求件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反馈如下:
1、该诉求件反馈的内容,地点是在荔城区拱辰街道,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0〕448号)文件精神,荔城区拱辰属于城区范围。
2、根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市、县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该位置的树木不属于林业部分管辖范围。建议转园林部门处理。
对于以上情况,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12月1日下午致电吴先生,向其解释,吴先生表示理解。(莆田市林业局于 2014-12-2 11: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