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用混合贷款吗
您好。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住房总价款时,借款申请人可向受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由受托银行和管理中心共同确定,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均应与公积金贷款相一致。
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总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与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和)应当控制在借款申请人家庭各项贷款年应还款额之和占借款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之和的60%以内。收入不足的,应当降低组合商业住房贷款额度或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额度不足1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10万元,银行不得再配套组合商业住房贷款。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7-7-25 15:2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