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街亭镇

督查热线:其反映村政府违规审批宅基地, 根据2012年243号文件: 审批宅基地的名额只能用于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但是许爱琴审批建筑面积为78.18平方米的住宅,不符合这个文件。诸暨国土局法规科科长钟文杰指出文件里面明确没有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标准。但是根据诸政办传2014年56号文件:无房户在指在本行政区范围内没有登记房产的人员,而且70周岁以上单独申请建房不列入困难群体。人均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才能被列入住房困难户。其反映许爱琴的儿子【许华忠】是党员干部,多次贿赂当地政府,其外甥【许宇峰】是绍兴市的干部。其反映这两个人以权谋私。其多次向镇里市里省里反映全都得不到解决。多次上访被打击报复。
你于2017年7月23日,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村镇违规给不符合审批建房条件的许爱琴户审批宅基地的信访事项。我们于2017年7月28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你认为根据2012年243号文件: 审批宅基地的名额只能用于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但是许爱琴有建筑面积为78.18平方米的住宅,不符合这个文件。但是诸政发[2012]243号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住房困难户的标准,许爱琴申请住房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同意。你指出诸政办传2014年56号文件规定:无房户在指在本行政区范围内没有登记房产的人员,而且70周岁以上单独申请建房不列入困难群体,人均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才能被列入住房困难户。但我镇认为不能用2014年的文件要求来定性2012年的标准。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地址:诸暨市信访局内)。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承办人:孙华;联系电话:87363008)
诸暨市街亭镇 2017/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