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一直没地方住,安置房拖了几年一直没交房

建莆田火车站后,老房被拆迁后,安置房一直没建好,也没给现金补贴,说钱都用来抵安置房了,村民没钱举家去租房,一家老小去租房也不方便,安置房一拖再拖都没法交房。现在村民想自己建房子来暂住,土管局却带人来强拆,盖好的也要砸掉。请到笏石镇有关部门及村里了解情况,为民做主。
关于12345平台投诉火车站安置房事宜的回复
区效能办:
贵办批转诉求编号PT15102900179的投诉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
  一、所诉涉及项目概况
莆田火车站岭美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0年10月征迁,涉及岭美村征迁户194户,拆迁建筑面积17多万㎡。安置房总占地面积119亩,建设8幢高层10幢多层共800套,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万15多万㎡,总投资3.7亿元。
按照《莆田火车站站前广场(二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选择产权置换的安置户临时过渡费4元/㎡·月,选择多层安置房的,过渡期24个月;选择高层安置房的,过渡期36个月。超出临时过渡期的,临时过渡费为8元/㎡·月。
因安置房选址在五马山,受到土石方开炸、火工用品供应限制等因素制约,安置房无法及时动工建设。
  二、安置房建设进展情况
  经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极力协调,目前安置房才具备建房条件,于2015年11月12日工程开标,11月底可开工建设,建设期2年。
  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一是关于租房问题。目前火车站周边有大量空置安置房,据了解大致600元/套·月左右,可以暂租过渡。由于《协议》约定过渡期自找安置,临时过渡期自签约之日起至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通知被征迁人结算之日止,临时过渡费可以保障租房费用。
  二是过渡费拨付问题。征迁结算采取拆迁安置补偿费(含过渡费)与安置重置费对抵后多还少补的方式进行。若签订协议时结余的,已全部发放到位;若签订协议时不足的,将在交房时一次性结算,并及时补差到位。
  三是关于“想自己建房暂住”问题。目前征迁所在村辖区内均属城市规划区用地,在规划区内建房属违法违章建筑,将被依法拆除。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24日(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5-11-24 16:59回复)